四川宜宾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宜宾中学教师招聘笔试科目设置已经明确,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心理素质测评三科,各科满分100分。小编注意到,心理素质测评是所有岗位的必考科目,公共科目中教育系统教师岗位考《教育公共基础》,其他岗位考《公共知识》,专业科目则按照岗位表规定执行。感到兴趣的网友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宜宾中学教师招聘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心理素质测评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质测评》是所有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余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识》,具体详见《岗位表》。
(3)专业科目分类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里。
宜宾市直机关遴选2023年职位表下载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完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宜宾市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共21个职位22个名额,职位为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职位和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职位。具体职位见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宜宾市内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设在宜宾市内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报经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部分职位同时面向自贡市、内江市及泸州市内县(区)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10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3年10月11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7日18:00。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访问考试报名界面,按提示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2023年度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扫描件1份;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等有关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rar或zip格式)。
(二)资格初审和职位调整。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报名2个工作日后若未接到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遴选单位。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资格。
遴选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报考了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组织测试。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笔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2023年11月1日至3日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由遴选单位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考生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遴选单位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面试、集体面谈及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3.综合成绩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考察。各遴选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遴选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体检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试用。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遴选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和转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相关纪律。请报考者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一般不得缺考,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考,需提供单位证明。如发现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各遴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c.gov.cn/)和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发布。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831-8247722、0831-8247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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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3年度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3.2023年度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咨询电话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0日
2023四川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第二次招聘公告: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7人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人民法院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其中聘用法官助理2名,聘用书记员2名,聘用警务辅助人员1名,聘用勤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未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
7.非现役军人,非全日制在校学生;
8.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1.聘用法官助理(2名)
①具有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限专业;
②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③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法律思辨能力;
2.聘用书记员(2名)
①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③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字录入水平;
3.聘用警务辅助人员(1名,限男性)
①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②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宜宾市范围;
③身体素能较好,原则上身高不低于170cm;
④持驾驶证B1及以上,双眼裸视5.0及以上,具有5年及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记录;
⑤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聘用勤务人员(2名,限男性)
①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宜宾市范围;
③具备公务、司法礼仪及驾驶服务常识,熟悉车辆的维护及保养,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双眼裸视5.0及以上,具有5年及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记录;
④退役军人、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驾驶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南溪区政通路6号),联系电话:0831-3329152。
3.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持以下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①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退役士兵证、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③报名表1份(见附件,报名表信息填报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④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4.注意事项:报名者根据自身条件和个人意向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招聘单位于考试前电话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因个人电话不通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60%,面试成绩占比为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技能测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1.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笔试
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打字速度和准确率。考试时间、地点、计分规则见准考证。
2.聘用警务辅助人员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为体能测试和驾驶测试,主要包括为立定跳远、1000米跑、引体向上、实际道路车辆驾驶等。
3.聘用勤务人员技能测试
主要进行实际道路车辆驾驶测试。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及排名将在南溪区门户网站以及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同为党员的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同等层次的全日制优先。
2.体检标准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书记员职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司法警察职位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职位、名额、范围及条件"中关于身高、视力等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才表现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七)递补
因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后期因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由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从进入该职位考试面试的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聘用及管理
(一)手续办理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通知报到,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
(二)人员身份
本次招聘岗位属于编制外用工,不具有国家司法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从事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工资待遇
工资性收入(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院龄工资、绩效工资等),年终绩效奖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按出差管理和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和相关补助。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中共宜宾市南溪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测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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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