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宜宾市南溪区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已经发布,岗位设置、资格条件、报名方式与招聘流程均有明确说明。小编将公告中的选拔规则和办理程序进行拆解,说明专业测试与面试所占比重、成绩公布方式、体检标准、考察内容及递补原则,使各环节之间的关系更加直观,方便后续核对。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人民法院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其中聘用法官助理2名,聘用书记员2名,聘用警务辅助人员1名,聘用勤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未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
7.非现役军人,非全日制在校学生;
8.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1.聘用法官助理(2名)
①具有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限专业;
②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③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法律思辨能力;
2.聘用书记员(2名)
①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③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字录入水平;
3.聘用警务辅助人员(1名,限男性)
①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②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宜宾市范围;
③身体素能较好,原则上身高不低于170cm;
④持驾驶证B1及以上,双眼裸视5.0及以上,具有5年及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记录;
⑤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聘用勤务人员(2名,限男性)
①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宜宾市范围;
③具备公务、司法礼仪及驾驶服务常识,熟悉车辆的维护及保养,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双眼裸视5.0及以上,具有5年及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记录;
④退役军人、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驾驶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南溪区政通路6号),联系电话:0831-3329152。
3.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持以下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①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退役士兵证、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③报名表1份(见附件,报名表信息填报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④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4.注意事项:报名者根据自身条件和个人意向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招聘单位于考试前电话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因个人电话不通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60%,面试成绩占比为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技能测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1.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笔试
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打字速度和准确率。考试时间、地点、计分规则见准考证。
2.聘用警务辅助人员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为体能测试和驾驶测试,主要包括为立定跳远、1000米跑、引体向上、实际道路车辆驾驶等。
3.聘用勤务人员技能测试
主要进行实际道路车辆驾驶测试。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及排名将在南溪区门户网站以及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同为党员的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同等层次的全日制优先。
2.体检标准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书记员职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司法警察职位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职位、名额、范围及条件”中关于身高、视力等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才表现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七)递补
因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后期因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由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从进入该职位考试面试的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聘用及管理
(一)手续办理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通知报到,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
(二)人员身份
本次招聘岗位属于编制外用工,不具有国家司法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从事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工资待遇
工资性收入(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院龄工资、绩效工资等),年终绩效奖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按出差管理和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和相关补助。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中共宜宾市南溪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测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查看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9日
2023四川南充市嘉陵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10人公告

根据《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规定,南充市嘉陵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0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考核招聘范围。具体岗位和招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1月8日);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8:30--12:00,15:00-18:00。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嘉陵区建业路2号)。
3.需提供的资料:
(1)《南充市嘉陵区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二)《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通知书领取时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根据考生报名人数,最终确定笔试或面试时间,《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领取通知以考生所留电话告知方式进行,如因考生未接电话或所留电话不准确导致无法联系考生,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核方式和时间
1.本次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超过1:20的,先进行笔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或等于1:20的,直接进行面试;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的,由单位申请,经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可将比例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2.笔试时间、地点与范围(需要先进行笔试的岗位)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笔试。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笔试范围:卫生综合知识及招聘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
3.面试时间、地点与范围
(1)面试报到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地点准时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范围:综合能力分析及招聘岗位专业能力素质。
4.成绩计算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所有报考者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需要先进行笔试的岗位,其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结构化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2)所有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医院由单位通知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区人社局同意,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由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区人社局同意,按考核成绩(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五、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报考人员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区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聘用介绍信》,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3631641。
监督电话:0817-3637627。
点击查看
1. 南充市嘉陵区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需求一览表
2.南充市嘉陵区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
2023广东河源连平县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解读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连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编外书记员6名,具体详见《连平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3.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计算机速录能力;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满五年的;
5.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按规定不能报考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8:30起至2023年11月8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请报考人员将相关资料打包以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fyzgk4323554@163.com。①本人填写的《连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并签名);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的扫描件;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三)资格审核:由连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考试人选(通过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名咨询电话:连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62-4323554。
四、考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录入考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分看打和听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具体通知为准。经录入考试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面试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总成绩,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由我院组织考察组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德才情况等进行考察。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放弃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合同期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以上的,可续签合同。
八、薪酬待遇
根据上级主管机关及连平县政府有关文件确定薪酬及保障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拟聘用的属在职人员的,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我院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平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1.连平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2.连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连平县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日
2023广东河源江东新区招聘古竹中学事业编制教师7人公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