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巴中市南江县长赤镇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县级医疗机构补充人才是常态,这次南江县长赤镇中心卫生院的招聘公告涉及7个岗位。小编把关键信息整理了一下:报名时间是10月19日至20日,笔试在21日上午9点30分,面试定在同天下午3点,有执业资格的朋友还能加2分,整个流程安排得比较紧凑,想考的朋友要抓紧时间准备了。感兴趣的网友和小编一同了解吧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报南江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同意,决定招聘7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适应能力和服务意识,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安心本职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具有相关专业要求的学历。
5、在其他医疗机构上班,必须书面承诺与原单位已解除合同关系,不存在人事合同纠纷,否则不予报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属于本县编制内人员的;
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0日(每日8:30–12:00,14:30–17:30)
地点:南江县长赤镇中心卫生院行政办公室(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如实填写《南江县长赤镇中心卫生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并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及个人简历一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始终,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1、考核方式
笔试: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计算机、行政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60%。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举止仪表等各方面,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临床、口腔、中医岗加分政策:因医院等级达标要求加上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临床医师紧缺,为提升我院临床一线医师占比,特在本次招聘考试中设立加分项,报考临床、口腔、中医岗位的考生若有医师资格的(含助理医师),在笔试及面试后的总成绩中加2分。
2、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上午9:30
地点:南江县长赤镇小学会议室
(2)面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下午15:00
地点:南江县长赤镇中心卫生院2楼党建活动室
3、录取方式
以上岗位招聘实施逐轮淘汰制,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入围面试环节者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五、体检
根据公示成绩无异议后确定体检对象,由我院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产生的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其在所辖区域内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并出具审查结论。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政治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挂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不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待核实后确定。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医院行政办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27-8266829、0827-3129576。
十、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属于合同制人员(编外)。
2、此次招聘公告由南江县长赤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817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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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长赤镇中心卫生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江县长赤镇中心卫生院
2023年10月9日
四川南充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公告202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南充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开展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详见附件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统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及范围
四川省内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人员或事业干部(详见附件1)。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
5. 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与考调单位经费性质相符事业干部身份的工作经历。
6. 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
7. 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10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任职试用期内的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下同)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 :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见附件3)。
2.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信息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30)。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慎重选用上传照片,并对填报的各项信息及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本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登录本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通过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下旬。
如因特殊原因,需发布补充公告的,将在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考调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由考调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见附件2),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负责或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讨论决定
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和报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名单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若设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将拟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考调单位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和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此次考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三)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7-22309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7-281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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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株洲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1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10月27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619室(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标注:姓名+报考岗位)。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资格审查
我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一)开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核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十二、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0731-28685083
(二)监督电话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9201
附件1 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