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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双牌2023年巡察办事业单位选调2人公告

2026-09-08

2023年双牌县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这次选调报名时间为10月19日一天,上午8点到12点,下午14点30到17点30。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选调的报名安排,地点在县委巡察办五楼会议室,需要现场报名不能线上。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湖南双牌2023年巡察办事业单位选调2人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的意见》(双人社联〔2016〕2号)文件规定,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中共双牌县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依据和原则

公开选调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选调优秀人才。

二、选调范围和方式

选调工作面向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以外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单位为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岗位根据需要由双牌县委巡察办分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好。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年龄40周岁以下。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5.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共1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双牌县委巡察办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46-7721710)。

3.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双牌县委巡察办报名。

4.报名材料:

(1)《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等统一组织对报考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集中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当场打分。

2.面试时间、地点:以县委巡察办通知为准。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职位数等额确定(如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体检范围)。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范围,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原则上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县编办、县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选调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情况,按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县编办、县财政成立考察组,分别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核实,主要围绕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及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向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及同事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形成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即取消资格,原则上依次递补一次。

(七)研究决定

县委巡察办根据考生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试用与调入。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网公示考察合格拟调入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纪律,退回原单位。试用期满且合格者,经县委巡察办研究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3.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4.选调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则不予选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牌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中共双牌县委巡察办

2023年10月10日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选调报名材料清单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选调报名材料清单

金华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金华市林业技术推广站、金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金华市市区乡镇规划管理中心为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一、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详见《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二)选调范围:金华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除外)。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实绩明显,身体健康;

2.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已满;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位;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未满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试用期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周四)至10月21日(周六)。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填写好的《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教处报名(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市政府行政中心6号楼1207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495232,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3.资格审查: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选调计划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可在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rzyj.jinhua.gov.cn/)查询笔试成绩。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履行职务所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合格60分。总成绩未达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双方单位、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严明选调纪律,若发现违反相关纪律情形即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579-82495232;监督电话:0579-82388865。

1.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2.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9日

2023新丰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调解员公告

2023新丰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调解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新丰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遥田司法所和回龙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各1名,主要工作内容为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协助开展日常行政办公业务。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参照目前我县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基本要求:年龄18-40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新丰户籍;

6.有较好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熟悉电脑操作和资料整理工作,能熟悉掌握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等)、文字录入、编排等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等其他不适宜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情形;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邮件报名形式。报名邮箱:xfsfbgs@ 163.com;咨询电话:0751-2253385。

3.报名所需资料: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填写,并在报名表附上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相片;身份证、学历证书。所有资料扫描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筛选,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进入面试。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签订劳动合同无效。初审合格后,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替补。

五、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员需提供个人征信情况(可在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及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或被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相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递补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对放弃聘用或者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由新丰县司法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递补。

附件:新丰县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报名表.docx

新丰县司法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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