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的发布让不少人看到了机会。小编从公告中获悉,2023年绥滨县计划招聘辅警35名,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至20日。招聘岗位分为四类,留置看护岗和社区戒毒岗各有男女名额。应聘者需具有绥滨县户籍,年龄18至40周岁,学历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报名采用网上报名,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材料扫描件。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抓紧时间准备。感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工作需要,绥滨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一)留置看护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要求为男性。
(二)留置看护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要求为男性,退役军人。
(三)社区戒毒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女性。
(四)社区戒毒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男性。
本公告所涉岗位如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通过降低开考比例后仍不能达到笔试开考标准的,缩减该岗位招聘名额,缩减的招聘名额可在各招聘岗位相互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报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后执行。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勤务辅警岗位职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7日-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四)限绥滨县行政区域内户籍。
(五)身心健康,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及纹身;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无涉毒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5.退役军人。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绥滨县公安局予以审核。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2.考生需将报名材料扫描件(jpg格式)整体压缩打包,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信箱sbxgajzzb@163.com
报名材料内需包含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扫描件及电子版1份详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考生需自行打印,在扫描前粘贴照片,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并手签承诺;电子版需提供Word格式。
(2)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电子版照片1张(备注姓名)。
(3)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各1份。
(4)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同时,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出具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扫描件1份。
(5)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需提供加分申请书(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根据报考人数和分布等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绥滨县公安局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报考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布。
5.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增加面试名额,如 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相应的面试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绥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
5.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能测试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专业科目高者优先。
2.体能测试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测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4.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县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5.体检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考察
1.对考试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复核,同时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实施。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绥滨县政府网站(//www.suibin.gov.cn/)及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期满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辅警的薪酬待遇(含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绥滨县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8-7867969
16646841345(工作日早8点30分-11点,下午1点30分-4点30分)
监督电话:19804680486
查看附件
附件1:绥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笔试加分申请书.doc
附件3:绥滨公安政务公众号二维码
绥滨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8日
林口县2023年消防救援大队驾驶员招聘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充实消防救援站一线执勤力量,更好的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林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拟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1人,在林口县兴林街消防救援站工作。
二、岗位任务
驾驶员岗位。从事灭火及抢险救援工作,参加灭火、抢险救援、消防安全保卫、演习演练、日常学习、业务训练、完成上级领导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AB班轮流执勤工作制度(5天工作,休息2天),正常情况下,每月可休息8天。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党和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吃苦耐劳、勇于奉献、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户籍不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优先,应持有B2以上等级驾驶证并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且驾驶技术娴熟,同时要求驾驶期间无酒驾和重大事故记录,有消防救援车辆驾驶经验的优先录用。
(二)身体状况
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无心脏病、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色盲、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皮肤病和其他传染疾病。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应具有集体生活、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政治审查
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五)优先录取条件
1.具有消防救援队伍从业经历的;
2.退役士兵,且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各项军事素质过硬的。
四、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根据岗位核定工资标准,除去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工伤保险部分,驾驶员实得工资1800元左右,具体根据工作有浮动。
(二)食宿服装
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安排食宿及被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有意向者扫描二维码填写表格打印2份,并拨打0453-3537085约定考核时间。
(二)实际操作
1.岗位:驾驶员岗位;
2.内容:车辆驾驶实际操作;
3.相关事项参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报名表、驾驶证(B2等级以上)至林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兴林街274号)参加考核,联系电话:0453-3537085。
咨询电话:0453-3537085
林口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