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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2026-09-07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资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7月4日至12日。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详细信息,包括岗位设置、招聘条件、考试形式等,意向考生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感到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一、单位简介

山东职业学院起始于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2000年升格为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校是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学校目前开设招生专业44个,构建了信息技术、现代管理两大基础支撑专业群,轨道交通、智能制造、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四大具有比较优势的骨干专业群,智慧港口和机场运维两大面向未来的高成长性专业群等八大专业群。拥有实验实训室167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4亿元。

建校70余年来,学校秉持为国家潜心培育合格人才,为企业量身打造现代工匠”的办学宗旨,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国家轨道交通事业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直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2021-2023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新华社、中国教育报等主流媒体多次对学校的办学成果宣传报道。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的2023年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4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辅导员1-3岗位除外)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4日以后出生),辅导员1-3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4日以后出生);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网站(//edu.shandong.gov.cn/)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www.sdp.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9:00-7月12日16:00

(2)初审时间:2023年7月4日11:00-7月13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职业学院官网(//www.sdp.edu.cn/),进入人才招聘”模块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并上传报名材料(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注册成功后可在招聘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7月12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请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招聘系统”(彩色扫描件):

①身份证。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承诺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离职人员需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

④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⑤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⑥岗位必须的中共党员”、研究方向”、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按照附件模板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附件3)。

⑦招聘岗位有学生干部”要求的,请按照附件模板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附件3),学生干部指:校(院)学生会(自律会)主席、副主席、部长;院(系)学生会(自律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

⑧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应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该工作经历所在单位公章,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7月4日。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网上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其中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招聘网站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报名网站或招聘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及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不再单独通知。

1.初级和中级(面向博士研究生岗位除外)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策法规、时政、教育学、心理学、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知识等。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系统公布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教师岗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非教师岗面试为答辩。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

2.面向博士研究生的中级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采取面试或者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进行复审。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限期未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对考察中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网站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主管单位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山东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31-51793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邮编:250104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各类证明模板

山东职业学院

2023年7月4日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解读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解读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10号)文件精神及学院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市属高校统一招聘工作安排,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5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毕业生,应聘前需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最迟于体检之前出具并提供。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当回避情形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体检之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市属高校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9:00-7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市属高校公开招聘网站( http://47.94.81.157:66)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7月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学院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37-2237729、0537-2221700。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查询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14日9:00--7月1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3年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和《2023年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及时下载《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附件3)和《应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附件3、附件4为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现场进行。学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方案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6日9:00-11:30

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其招聘计划;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加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学院统一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三、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

五、其他

此次招聘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必要时短信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docx

附件2: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4:应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7日

2023年山东省税务局招聘80人考试科目

2023年山东省税务局招聘80人考试科目

一、招聘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委省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本次招聘单位包括省级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3个,县级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66个,所需经费均由财政拨款。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现役军人,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系统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2022〕15号),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函〔2023〕3号)。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10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00--10月21日16:00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2023年度山东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网址:http://url.jiuyejie.cn/sdsw.php)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附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1:00--10月21日16:00

我单位指定专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3年10月2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为1:3)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在招聘各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考一科,由山东省税务局组织实施。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税收知识、综合写作等;省税务局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税收知识、软件开发、硬件网络、网络安全及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县级税务局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税收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山东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查询。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山东省税务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面试比例依次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范围,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的1:3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参加面试人员通过指定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00未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放弃造成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并等额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公务员体检医疗机构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山东省税务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受聘人员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工作有关结果按规定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参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及监督电话:0531-82780166

时间:8:30-11:30,14:00-17:00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系统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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