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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2023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审批公示

2026-09-07

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人才引进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公告已经出了,这次岗位数量可观,学历要求各有不同。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引进条件和程序,政策待遇和注意事项也都写明白了,供大家参考。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夷陵区2023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审批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和《宜昌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人社发〔2022〕1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区域人才集聚地,结合实际需求,现将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三批次)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6名,涉及19个单位,16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三批次)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引进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夷陵区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夷陵区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博士、高级职称人员为8年)。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www.10.gov.cn/)夷陵党建网(//zz.10.gov.cn/)发布《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三批次)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17:30(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若该批次岗位在此轮引进后仍有岗位空缺,则可适当降低条件,适时组织下一轮引进。

2.报名方式。可采用两种方式报名。第一种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第二种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联系后网上报名,联系人电话详见附件1《目录》。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如实填写《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三批次)报名表》(附件2)。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同填写完整的《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三批次)报名表》(附件2),发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并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资格条件、信息资料错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保持畅通,号码不得变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通知报名考生于考试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考试。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及与报名条件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考生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主管部门对审核情况进行把关。

6.考试通知。由主管部门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人才引进原则上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拥有考试资格。若报名人数较多,用人单位可根据行业、专业、引进岗位特点和报名情况,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笔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引进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测试等考核成绩不带入面试,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2.考试组织。考试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引进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经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若参加考试人员均达不到需求标准的,经考官集体合议后,可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考试结果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夷陵党建网对外发布。

3.考试要求。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每个岗位的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按1:1确定。体检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或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审其报考资格及相关证书原件,对学历学位进行查询验证,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人才引进审批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区教育局报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从达到该岗位面试平均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若不递补,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

4.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审批与公示

1.审批。考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办研究审核后,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公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夷陵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含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下发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实行岗位管理。

2.引进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政策待遇

(一)优先评聘职称。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专岗”人才过渡岗”职称评聘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二)惠享人才政策。符合《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和《关于印发支持夷陵人才发展新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宜夷办发〔2022〕2号)文件规定条件,认定为A-F类人才的,享受相应的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

1.生活补贴。对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3年内发放15至20万元生活补贴,对急需紧缺人才,可一次性发放到位,第4年、第5年每年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咨询电话:0717-7201509)。

2.租房补贴。新引进在我区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年内可按2万元/年、9600元/年、6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咨询电话:0717-7819915)。

3.购房补贴。新引进在夷陵区首次就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2年内在我区购买人才房,符合条件的分别一次性发放6万元、5万元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新引进在夷陵区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在我区购买人才房,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发放2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咨询电话:0717-7200536)。

(三)重点跟踪培养。纳入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考察培养。

五、其它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方案《岗位目录》中所列的内容,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考试相关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谈和试讲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7831485(区教师发展中心)

0717–7201512(区人社局事管股)

0717–7823609(区委人才办)

监督电话:0717–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附件:

1.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三批次)岗位需求目录.xlsx

2.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三批次)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

2023年阜阳民航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指南

2023年阜阳民航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指南

为满足阜阳民航快速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阜发〔2018〕23号),现就2023年阜阳民用航空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名。(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热爱民航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0月1日(含)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

8.在阜阳市域已就业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fy.gov.cn/)、阜阳民用航空中心(http://mhj.fy.gov.cn/)网站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2日17:3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并打包,以姓名+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后发至指定邮箱(136444323@qq.com)。

3.报名材料包括:①按规定填写的并有本人签名的《阜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和学位证书(持海外学历的,须提供海外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④岗位要求的民航资质证明;⑤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三)资格复审

按照引进条件线上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电话通知其本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民航资质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的《资格审查报名表》一式两份及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网站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须达到65分以上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根据引进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由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规定程序,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各环节递补均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批准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违反人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其他所需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为保障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本次引进人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工资薪酬按所聘岗位执行事业单位相应工资待遇及关键技术岗位津贴。

2.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阜阳市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待遇。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4.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58-2105036

监督举报电话:0558-210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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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表

阜阳民用航空中心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蒙山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须知

2023年蒙山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须知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打造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链、创新链,推进实现人才集聚与产业培育联动发展,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需求,现发布《2023年蒙山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目录(第二期)》(以下简称《目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目录》确定的专业方向、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要求,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 10月9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引进程序及待遇

(一)《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全年接受报名。

报名者经由蒙山县委人才办统一按照资格审查、筛选、面试、研讨通过人选、考察、体检、公示、审批等程序引进。计划近期安排集中面试或考核,具体视工作安排情况而定。

(二)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有关政策待遇。

本县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均可享受5万至16万元安家费、每月300元至1200元生活补贴、子女入学入园优先安排、随迁配偶工作安排等待遇。

(三)人才引进身份为蒙山县事业单位实名编制。

以上待遇,具体按《关于印发蒙山县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蒙办发〔2021〕16号)规定执行。

其它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msxwrcb@163.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一律为岗位序号+姓名+联系手机号码",报名材料包括:

(一)《2023年蒙山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人诚信承诺意见栏手写签名)。

(二)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个人成绩等信息,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三)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证明,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件。

四、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蒙山县委人才办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五、其他要求

请各报名人员近期务必关注邮箱回复邮件,并保持手机或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能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到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蒙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4--6282429

地址:梧州市蒙山县行政中心大楼4楼419办公室

邮政编码:54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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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蒙山县高层次(紧缺)人才目录(第二期)

2:2023年蒙山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关于印发《蒙山县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蒙办发〔2021〕16号)

中共蒙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韶关2023年技术人才专场校园招聘270人公告详情

韶关2023年技术人才专场校园招聘270人公告详情

为着力推动人才入县下乡支撑县域、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和人才发展环境,推进产业类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韶关市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决定于2023年10月中下旬赴武汉、长沙、株洲、湘潭、南昌、赣州、广州等地高校组织开展2023年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详见《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院校安排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

(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需求,企业急需紧缺的核心研发人才、技能人才。

以上须同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韶关市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企业岗位信息表》(附件2)。

四、薪酬待遇

1.企业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企业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在本次招聘活动中招录的特别优秀的,且符合产业急需的本科学历学位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青年人才。

五、招聘方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到校园招聘点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需提前备好纸质版):

1.本人简历(须有近期免冠证件照);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A4纸上);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复印件。

(二)现场面试

招聘现场由企业相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确定拟聘人选。

(三)聘用上岗

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县(市、区)人社局按照工作职责协助各招聘单位落实人才引进培养及相关服务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调整有关工作安排,会一并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sg.gov.cn/)发布相关信息。

3.本公告由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751-8627189

青年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751-853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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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院校安排情况表

2.2023年韶关市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企业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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