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的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各占固定比例,这个比例不会因为职位不同而改变。今天小编把具体的占比数据列出来,还附上了各种职位的笔试科目构成,想了解的话往下看就行。感到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占百分之六十,面试成绩占百分之四十。
(一)成绩合成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申论30%+法律专业知识4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警犬技术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招警专业科目3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申论20%+教学试讲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教学试讲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排名。
湖南公务员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笔试成绩计算方式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申论30%+法律专业知识4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警犬技术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招警专业科目30%。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申论20%+教学试讲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教学试讲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三、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