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百色市教师招聘报名条件及流程说明

2026-05-15

2023广西百色市教师招聘报名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笔试开考比例是报名的关键条件,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3方可开考,特殊岗位需经核准。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报名条件的完整信息,包括不同岗位的免笔试适用情形,看完就明白了。感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百色市教师招聘报名条件及流程说明

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特殊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

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教师岗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免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

中级职称及以上教师岗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免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

乡镇学校及以下教师岗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免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可进行补充招聘。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解读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解读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10号)文件精神及学院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市属高校统一招聘工作安排,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5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毕业生,应聘前需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最迟于体检之前出具并提供。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当回避情形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体检之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市属高校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9:00-7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市属高校公开招聘网站( http://47.94.81.157:66)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7月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学院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37-2237729、0537-2221700。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查询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14日9:00--7月1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3年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和《2023年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及时下载《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附件3)和《应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附件3、附件4为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现场进行。学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方案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6日9:00-11:30

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其招聘计划;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加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学院统一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三、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

五、其他

此次招聘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必要时短信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docx

附件2: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4:应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7日

武汉江岸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详情

武汉江岸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详情

为适应江岸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适当补充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聘用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情另见各校招聘岗位一览表。招聘新教师249人,另需替换原有聘用教师若干名。由于学校生源数后期有微调可能,故相关学校的招聘计划将酌情予以调整(减少),具体情况以后期通知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初次聘用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6.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学科专业原则上应相关、相近;

7.执业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②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

8.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9.招聘学校在确保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适当提高和细化条件。具体条件以各校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一览表中所列条件为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武汉江岸区属教育事业单位目前仍在聘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合同制聘用教师;

7.被列为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7日(周一)上午9:00至2023年8月11日(周五)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报名情况次日上午更新,建议应聘人员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报考志愿过度集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初审基本条件且结果为审核通过"者,将进入校级考核环节。经校级考核,遴选出拟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网上初审

对考生基本条件进行网上初步审核,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11日14: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校级考核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将以下资料作为附件传至报考学校指定邮箱。

凡网上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11日20:00前(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将相关印证材料(清单附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定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手机号码-现居住地)发送至各招聘学校的指定邮箱(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名一致。

凡网上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校级考核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校级考核环节,且不作后续面试安排。

经校级考核,遴选出拟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原则上入围面试人员比例不低于1:3。

校级考核环节须提交的资料清单如下:(备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证件,上传附件大小不超过10M,且均为PDF格式)

1.《武汉市江岸区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与网上报名时所填原表一致,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 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中资格审查"栏目,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截图或打印网页);

2.有效身份证的原件(照片面、国徽面);

3.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学位证);

4.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出具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其中:语文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电子稿;

8.个人简历一份(包含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9.获奖证书。

(四)面试

1.区教育局于八月中旬统筹组织面试工作。中小学教师岗位主要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主要采取幼教技能展示(如简笔画、指定考题即兴主题演讲、自选曲目钢琴弹唱展示和无伴奏幼儿韵律舞蹈等)方式进行。可根据实际酌情增加如现场提问、实际操作、情景模拟、特长展示等方式。

2.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另行通知。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及考察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须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者,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采取面谈、函询或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投递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面试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薪酬及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由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聘用教师薪酬待遇标准为年人均8.5万元。根据我区实际,不同学段的聘用教师实行梯级薪酬,在同一招聘学校的聘用教师根据出工、出力、出绩"的工作原则实行考核发放,浮动取酬。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发布为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2.未在聘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

3.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5.武汉江岸区区属教育事业单位目前仍在聘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合同制聘用教师。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服务电话如下: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889533、027-83357989

监督电话:027-82717795(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220407(江岸区教育局)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七)本次招聘事宜,由江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武汉市江岸区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招聘合同制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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