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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增城区教师招聘90人计划

2026-09-09

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教师招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2023年该区计划公开招聘90名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包括高中教师和中小学心理教师两类。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核心信息,报名时间、资格条件、考试安排等主要内容都列出来了,报名前可以先了解清楚。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广州增城区教师招聘90人计划

增城区是广州市市辖区、广州东部中心重要承载区,位于广东省中东部、广州市东部,东江下游北岸,罗浮山西面;东与惠州市接壤,南与东莞市隔江相望,西与黄埔区毗邻,北与从化区和龙门县接界。全区面积1616.47平方公里,拥有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全国第五个国家级侨商产业聚集区侨梦苑”,是全国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国著名的荔枝之乡、丝苗米之乡、牛仔服装名城、新兴的汽车产业基地和生态旅游示范区。区内有广州地铁13号线、21号线、新白广城际和广汕高速铁路,珠三角环线高速等多条高速公路纵贯全境,交通便利,形成外联内通的枢纽格局。

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广州市增城区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90名,高中教师24名,中小学心理教师66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岗位需求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学位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全日制在读人员;

7.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条件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所学的专业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种类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符合岗位需求表中所列的其他条件。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英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或雅思考试(学术)成绩6.5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

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本部分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岗位要求的英语水平证书等。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并通过系统反馈审核意见。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上午9时至10月25日下午17时(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负责。

4.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考试后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

5.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6.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7.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信息。

(二)网上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人员在考试前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免笔试的应聘人员也须网上考试确认。

2.网上考试确认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上午9时至10月27日下午17时(确认时间结束将关闭系统)。

3.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2日10时起至笔试前。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教),其中:笔试和面试(试教)成绩分别按40%和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试教)(不占进入面试人员名额),其面试(试教)成绩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考生各环节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任一环节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在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试教)。

3.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知识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成绩发布后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5.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教)人员;等于或未达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试教)。进入面试(试教)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试教)。

6.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试教)前对进入面试(试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试教)资格的人员如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3.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试教)人员。

(三)面试(试教)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教)。

1.时间和地点在网站通知。

2.面试(试教)按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小学学科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试教,试教时长10分钟。

3.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面试(试教)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试教)成绩通知单。

5.未按时参加面试(试教)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教)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其面试(试教)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以面试(试教)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

(二)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3年12月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安排到学校任教,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应聘人员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岗位问题咨询电话:020-82662915、82637177(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投诉电话:020-8272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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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第四批)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3日

防城港市司法局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2名

防城港市司法局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2名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学类、中文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3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如实填写《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防城港市司法局政治部邮箱:fcg2827786@126.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给予应聘者100元补助。

(四)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经试用期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由防城港市司法局承担。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按现行《防城港市司法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司法局,电话:0770--282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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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8日

大连高新区2023年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说明

大连高新区2023年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说明

为促进高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高新区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大连高新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方式,非事业在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其它条件;6、服从本单位和上级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二)岗位条件1、副园长: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可放宽至45周岁),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三星级及以上同岗位管理工作经历,持有园长或业务园长岗位培训证书,具有幼儿园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2、主班教师: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可放宽至45周岁),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有5年及以上三星级幼儿园及以上幼教岗位工作经验;3、带班教师: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可放宽至45周岁),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4、保健医: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或中药学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大连市托幼园所保健人员培训上岗证,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保健医岗位工作经验。5、保健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或中药学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能胜任本职工作。持有大连市托幼园所保健人员培训上岗证。6、资料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新闻传播学类或设计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制作PPT、资料管理、宣教设计、摄影等能力。7、会计:年龄45周岁及以下,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市户口(含北三市)。8、出纳:年龄40周岁及以下,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市户口(含北三市)。(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工作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幼儿园教职工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7名。其中:副园长2名,主班教师9名,带班教师26名,保健医1名,保健员3名,资料员1名,会计3名,出纳2名。录用后根据全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岗位需求,由区教育文体局统一分配岗位。

三、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在大连高新区政府网http://www.dlhitech.gov.cn、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1、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9 日(9:00--14:00)。报名地点:大连高新区中心幼儿园(高新区燕南街70号东方圣克拉小区)咨询电话:19969859184(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点至3点接听)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或有不得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资格,已上岗工作的,一律无条件解除合同。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经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应聘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报名者需携带:(1)《2023年大连高新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到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dlhitech.gov.cn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并附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幼师资格证书、岗位培训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其他按报名条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律用A4纸,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由此产生的后果本人自负。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三)考试报考副园长、主班教师、带班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报考保健医、保健员、资料员、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需参加面试考试。本次招聘工作的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全部从高新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和区属公办幼儿园园长组成的专家评委库中抽签产生,考题由专家封闭命题,面试考官封闭式管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1、笔试报考副园长、主班教师、带班教师岗位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90分钟。考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及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与工作实务。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没带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中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名单在高新区政府网站公布。2、面试报考副园长、主班教师、带班教师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以及报考保健医、保健员、资料员、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均参加面试考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自我介绍与个人形象、专业知识与教学(或实践)能力、才艺展示与个人技能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四)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副园长、主班教师、带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权重为4:6,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健医、保健员、资料员、会计、出纳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在高新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根据《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区教育文体局将委托区检察院对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考察合格的考察和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由区党群工作部、区教育文体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入围考察和体检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选,通过高新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与工资待遇区教育文体局根据全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岗位需求,统一分配岗位。被聘用人员与幼儿园、劳务派遣公司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大连高新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一)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自负。(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附件:2023年大连高新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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