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林甸县人民法院正在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共4个名额,报名时间已经确定从10月13日开始持续到10月18日。要求报名者是本地户籍或已购房者、22至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速录技能。小编提醒说这次招聘实行打字测试、笔试加面试的综合考核方式,总成绩按各50%计算。感兴趣的网友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林甸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林甸县户籍或已在林甸县购买房屋(以审核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为准)的常住居民;
2.年龄为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至2001年10月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须熟练掌握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已获得汽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2023届毕业生除外);
7.具有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林甸县人民法院网站(网址://dqld.hljcourt.gov.cn)下载《林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完整填写后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汽车驾驶证、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合成在一个文件里)发送至邮箱ldfybm@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手机号”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8:30至2023年10月18日17:00。
3.资格审核: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0日政治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者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及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5.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五、考试
1.打字技能测试、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林甸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
2.考试分为打字技能测试、笔试及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3.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正确率达到70字/分钟以上的(含70字),取得笔试资格。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用书,闭卷考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含60分),取得面试资格。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6.确定招聘对象。笔试加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招聘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招聘对象;若笔试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打字正确率高的作为招聘对象。
六、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对拟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进行政审(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信惩戒情况以及所在单位的现实表现等)。
3.考生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林甸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林甸县人民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录用的递补
对本次公开招聘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将择优纳入林甸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储备库,在1年内保留其递补资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进行递补。
九、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
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
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
十、其他事项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林甸县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459)3328170。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规范填写各项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林甸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1.林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2.林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林甸县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3日
北京房山法院2023年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房山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审查诉讼材料,整理案件争议焦点;
(二)协助法官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
(三)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四)根据法官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五)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
(六)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
(七)完成其他司法辅助事务。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法学、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专业不做限定);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①《房山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②《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
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
④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
⑤毕业证扫描件;
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无,则无需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房山法院+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fayuan705@126.com。
2.报名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附件3),聘用后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7: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报名截止后,房山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之后,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房山法院将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方式另行通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笔试和面试
房山法院将适时组织政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考察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
房山法院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房山法院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递补人选,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若出现人员空缺,可直接从递补人选中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招聘计划和岗位需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至房山法院工作。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7年(含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派遣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并确定等级;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职业保障
(一)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级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为83500元--12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二)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三)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在房山法院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择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后续用工过程。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房山法院不解决户口进京。
(四)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房山法院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六)房山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10-8936488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
查看附件
附件1:《房山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蒙山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须知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打造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链、创新链,推进实现人才集聚与产业培育联动发展,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需求,现发布《2023年蒙山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目录(第二期)》(以下简称《目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目录》确定的专业方向、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要求,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 10月9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引进程序及待遇
(一)《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全年接受报名。
报名者经由蒙山县委人才办统一按照资格审查、筛选、面试、研讨通过人选、考察、体检、公示、审批等程序引进。计划近期安排集中面试或考核,具体视工作安排情况而定。
(二)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有关政策待遇。
本县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均可享受5万至16万元安家费、每月300元至1200元生活补贴、子女入学入园优先安排、随迁配偶工作安排等待遇。
(三)人才引进身份为蒙山县事业单位实名编制。
以上待遇,具体按《关于印发蒙山县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蒙办发〔2021〕16号)规定执行。
其它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msxwrcb@163.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一律为岗位序号+姓名+联系手机号码",报名材料包括:
(一)《2023年蒙山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人诚信承诺意见栏手写签名)。
(二)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个人成绩等信息,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三)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证明,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件。
四、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蒙山县委人才办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五、其他要求
请各报名人员近期务必关注邮箱回复邮件,并保持手机或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能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到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蒙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4--6282429
地址:梧州市蒙山县行政中心大楼4楼419办公室
邮政编码:546700
点击查看
1:2023年蒙山县高层次(紧缺)人才目录(第二期)
2:2023年蒙山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关于印发《蒙山县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蒙办发〔2021〕16号)
中共蒙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