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襄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引进紧缺高水平运动员3名。小编了解到,报名时间10月11日至17日,地点见岗位表。考试只有专业技能测试一个环节,80分为最低合格线。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考察重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情况。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关于运动员保障和职业转型工作要求,满足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体育人才的需求,促进襄阳市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转型发展、升级发展、跨越发展,全面推进体育强市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2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人才办同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襄阳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名紧缺高水平运动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具体条件
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襄阳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引进紧缺高水平运动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附件1),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
(二)岗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指定专人承担。对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予以退回并说明具体理由,或要求报考人员补充信息后重新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
1.《襄阳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提供的《襄阳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附件2)必须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三、考试
考试环节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开考比例
此次引进紧缺高水平运动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如报名人数过多,可根据情况增加考试环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3个岗位拟统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若同时报考多个岗位,只能选择1个岗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三)成绩与排名
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划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运动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运动等级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考生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具有资质的医院体检。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单位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五、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按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开招聘结果备案。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开招聘结果备案后,招聘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引进紧缺高水平运动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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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襄阳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引进紧缺高水平运动员岗位表
2.襄阳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湖北十堰郧西县2023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聘用公告

根据《十堰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十人社发〔2020〕9号)规定,拟面向郧西县2021年招募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组织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县统筹共11个岗位。
三、考核聘用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通过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公开招募参加郧西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县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服务期内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郧西县人社局一楼事业单位管理股(郧西县城关镇城隍街69号)。
3.报名要求:(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原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到指定地点报名,并现场签订《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聘用的,依据面试成绩和聘用计划人数,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由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重点考核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表现情况,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合格人选,统一征求县纪委监委、综治、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统筹提出拟聘用人选和岗位分配方案,报请县委审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本人自愿提出放弃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公告附件《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中所列的内容,由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所有考务信息均由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19-6225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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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
2、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恩施市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指南

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59号)精神,我市事业单位拟考核聘用部分2021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计划
恩施市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9个,共招13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考核聘用对象
2021年经湖北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市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考核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州人社局核准的考核聘用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上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恩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11室
3.所需材料:
(1)《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 原件(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反面写上考生姓名后,三分之一粘胶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写上考生姓名)
4.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年度考核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经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三支一扶"办审查。
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考察内容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2.考察方式
(1)民主测评。考察组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对象为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民主测评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与考察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基层工作适应能力以及未来职业规划,同时收集意见建议。
(4)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3.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合格:
(1)服务期间,未经人社部门批准借用到不同服务类别、不同服务项目工作的;
(2)服务期间,年度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擅离服务岗位或其他违反服务单位的请假制度的;
(3)政治品德不良,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5)民主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测评人数80%的。
(五)测试选岗
1.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2.测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选岗方式: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招聘计划1:1进行选岗。支医类按照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提供的岗位专业相对应进行选岗,同一专业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无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综合选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
(六)组织体检
市人社局统一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察对象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察对象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察对象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察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七)确定拟聘对象
市人社局研究考察合格对象的资格条件、考察结论、体检结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况后,经市人社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
(八)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后,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市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聘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手续。考核聘用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2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doc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