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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2023年招聘考试内容说明

2026-09-08

2023年苏州高新区的考试资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笔试结束后会根据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选拔规则,笔试合格线、面试合格线、总成绩计算方式都列出来了,考核流程一目了然。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2023年招聘考试内容说明

根据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岗位简介表》其他条件”中要求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相应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是指报名截止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者。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1)电脑端://hwzp.sndhr.com/index.html

3.报名及应聘材料上传:2023年10月11日9:00–10月17日16:00。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根据报名系统中提示要求添加附件,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料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准考证》由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23年10月19日10:00起从网上报名系统(//hwzp.sndhr.com/index.html)中自行打印。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人岗相适度、专业契合度及从业稳定性等方面。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833。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12-69584728;

招聘主管单位电话:0512-6875140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 :00-11:30、13:00-17 :00。

点击查看

附件1:《2023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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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10月10日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选调报名材料清单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选调报名材料清单

金华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金华市林业技术推广站、金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金华市市区乡镇规划管理中心为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一、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详见《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二)选调范围:金华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除外)。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实绩明显,身体健康;

2.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已满;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位;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未满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试用期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周四)至10月21日(周六)。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填写好的《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教处报名(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市政府行政中心6号楼1207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495232,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3.资格审查: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选调计划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可在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rzyj.jinhua.gov.cn/)查询笔试成绩。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履行职务所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合格60分。总成绩未达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双方单位、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严明选调纪律,若发现违反相关纪律情形即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579-82495232;监督电话:0579-82388865。

1.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2.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9日

2023广东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23广东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深圳市政府设立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多年来,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关心下,我单位培养引进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配置了一系列先进的设备设施,在服务能力、实验室建设、科研教学方面日趋完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体系和相关的科学研究体系。我中心不断弘扬团结、创新、科学、奉献"的疾控精神,践行守护健康生活"的职业使命,以建设全国一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目标,力争在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进一步做好高效创新的人才梯队建设,结合我中心业务发展需要,本中心决定选聘2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招考范围。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2.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目录外专业,根据专业课程判断);国外学历学位证未明确标注专业的,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标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论文、成绩单等);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关于报考最高年龄。

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3年10月18日(报考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82年10月18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市疾控中心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压缩(文件名称请按选聘+招考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9日-25日,9:00至17:00。

(三)须提交的相关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报告)。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5.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6.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确定面试人选。

1.根据选聘条件和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由招聘单位短信通知。所有符合资格报名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报考条件,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复核确认。资格复审通过由招聘单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面试通知书》,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通过及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shenzhencdc.cn/,以下简称中心官网)公布。面试人选标准参照《岗位表》要求确定。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标准为:

年龄、专业、学历及工作科研业绩。

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居民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日下午2:30。

地点:南山区龙苑路8号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室。

(二)方式和内容。

由市疾控中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的面试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内容为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三)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分值采用百分制,设置60分合格线。对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中心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体检结果等均由招聘单位另行短信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之后在中心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本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我中心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招聘名额的,不进行递补。

九、有关事项说明

(一)在招考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投诉方式:市疾控中心电话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0755-86580686

投诉电话:0755-25507501

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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