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考资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小编从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获悉,该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从事治安巡防工作。报名时间截止到10月12日,有意者请尽快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等材料到治安管理大队514办公室报名。感兴趣的网友与小编来看一下吧

因社区警务工作需要,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治安巡防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内江市东兴区城镇户籍(东兴区城镇常住人口);
2.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适应岗位需求。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持有就业困难认定报告,困难认定时间在本公示以前有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其他就业创业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起至10月12日止,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514办公室。
3.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及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录取。
四、薪资待遇
1.工资待遇:1970元整
2.保险待遇: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五、联系方式
0832-2155069
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
2023年10月8日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3年招聘公益岗公告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社保辅助经办人员岗1个,共1人,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4. 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 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会计学。
6. 其他: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联系电话:69820462。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3)用于证明2年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以邮件形式于2023年10月13日24:00之前发送到597119131@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本人手机号"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两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8830587。
本简章由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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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