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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区2023年第二批专干招聘报名通知

2026-09-08

2023年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薪酬待遇和晋升机制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今天小编要说的是这个岗位的薪资构成和未来发展通道。薪酬待遇按照区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要看入职后的岗位等级,晋升方面也有相应的通道,有想法的话可以提前了解清楚。感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深圳光明区2023年第二批专干招聘报名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专干6名,具体要求详见《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报名时间截至10月31日24:00。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扫描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扫描)(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扫描)(附件5);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岗位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社保明细或劳动合同;

注: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3.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通过线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7)。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注意事项:报名系统仅支持PC端,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755-83256466;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772,联系人:陈小姐。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3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9月1日。

2.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各设置100分,总分按照笔试分*40%+面试分*60%计算。总分低于75分的不予录用,高于等于75分的按照分数排名先后顺序录用。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录岗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的6倍)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该招录岗位招录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的,由招录单位决定是否相应核减该岗位招录人数,具体以用人单位实际通知为准。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379。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相应人选。

(四)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1: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岗位表.xlsx

2: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 .docx

3: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 .xlsx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6: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7: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报名系统操作指引.docx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10日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专干招聘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专干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7日18:00。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3)。

(6)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3.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zhaopin.gmczrl.com/30T08,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投递,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报名资料是此次考试的重要材料之一,请报考人员认真对待,因报名资料填写错误或资料信息不齐影响资格审核和最终录用结果的,报考人员后果自负。

(2)报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3)技术咨询。投递简历时如遇操作方面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人员麦工,咨询电话:0755-2319599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任职回避承诺书》等报名材料必须手写签名。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6)。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7.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任意一环节分数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

笔试、面试方式及时间,将另行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具体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一般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附件1-6

1.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

2.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

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4.无违法犯罪情况承诺书

5.任职回避承诺书

6.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0日

防城港市司法局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2名

防城港市司法局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2名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学类、中文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3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如实填写《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防城港市司法局政治部邮箱:fcg2827786@126.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给予应聘者100元补助。

(四)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经试用期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由防城港市司法局承担。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按现行《防城港市司法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司法局,电话:0770--2827786。

点击查看

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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