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补招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名,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小编整理了报名要点,包括年龄、学历、身高和体测要求等。有意者可登录厦门高新人才招聘系统查看完整公告。感到兴趣的网友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因业务需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拟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人(补招),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职责
协助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开展司法警务工作。
二、任职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满18周岁、30周岁(含)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司法警务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上述有关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23年8月);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警务工作经验的和复退军人,放宽至中专(职高)学历。司法警察专业和法律专业毕业的,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体态端庄,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等;
6.辅助人员身高170cm以上,请在简历自我评价”栏目内填写身高,否则简历投递无效;
7.本人及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或无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情形;
8.无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合同期内擅自离职的情形;
9.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无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择优通知面试,招满即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通过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系统完善个人简历在线投递简历,点击投递简历”完善个人简历在线报名,否则投递无效。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及形式
(一)体能测试。符合岗位要求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男子5分钟、女子4分55秒达标;10米4往返跑,男子12.5秒合格,女子13.5秒合格;立定跳远,男子2.33米合格,女子1.74米合格;男子俯卧撑26个/1分钟为合格,女子仰卧起坐25个/1分钟为合格。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参照《福建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不达标者不进入下一轮面试。
(二)面试。以体能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为顺序参加面试。
五、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录用名额数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在指定医院参加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薪资福利
年综合薪资福利待遇6万元,(含工资、福利,个人及单位应缴交社保、公积金等)。
七、录用及用工形式
本岗位为购买服务岗位,录用后要求能立即到岗。工作地点为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23年福建省法医人才招录警察条件与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规定,我省面向全国法医人才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计划招考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5.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
7.志愿从事人民警察法医工作,在录用时的职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在公安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7年(含试用期),并符合拟任职位的特殊要求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以上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辞退、试用期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3年10月13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职位要求
具体职位要求参见附件1《福建省2023年度面向法医人才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招考职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传真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向各设区市公安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各设区市公安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的报名地点、咨询电话、传真电话及通讯地址详见文后。
2.报名材料。报名应提交《福建省2023年度面向法医人才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与报名表同底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6张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邮寄报名的报考者需要在报名截止日前寄出报考材料,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凭,有条件的报考者可以传真方式将报名表传真至招录单位,并电话确认。传真或邮寄报名的,请在心理测评前提交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3.资格审核。由各设区市公安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会同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报考者的资格审核,并汇总形成报名汇总表报送省公安厅。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由各设区市公安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通知并于11月8日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心理测评与笔试,心理测评由考生报考职位所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组织实施,考生在报考职位所在设区市参加考试;笔试在福州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心理测评
心理测评只测一次,不合格者取消考录资格。
心理测评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
2.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文化基础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划定合格线。
四、体检、面试与考察
按照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面试与考察的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与考察同时进行。面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考察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以及人民警察入警有关规定等执行。考察工作由各设区市公安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录用
体检、面试和考察均合格者列为拟录用对象,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它
本次招考工作相关的招考职位表、报名表,请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询使用。未尽事宜参照当年度本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福建省公安厅联系人:江君;联系电话:0591-87093623;传真电话:0591-87093602。
监督电话:0591-85022853。
查看附件:
1.福建省2023年度面向法医人才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招考职位表
2.福建省2023年度面向法医人才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名表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公安厅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