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队员招聘信息。浙江北仑区2023年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招人,10月9日至24日报名。小编发现这次招聘对退役军人和消防退出人员有优待,年龄和驾照要求可以放宽。感兴趣的朋友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北仑区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仑森防指〔2021〕1号)《宁波市北仑区应急指挥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仑安委办〔2023〕6号)文件要求,推进我区应急指挥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专业化应急值守的应急指挥、森林火灾等其他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概况
(一)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名额:北仑区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共3名(聘用制)。
(三)工作地点:北仑区应急管理局。
(四)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轮休制度。
(五)合同签订:与区应急管理局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有适应全天候参与应急值班、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具有宁波市户籍(以2023年10月3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大学专科或同等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持有C1驾驶证3年以上。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违反社会道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7、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指挥和救援工作的情形:
(1)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低于1.0;
(2)双耳听力障碍;
(3)四肢功能残疾;
(4)其它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合应急救援岗位者。
(六)有以下情形的优先考虑:
1.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能力,能熟练地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有协调、处置事故灾害信息等专业应急值班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的;
2.部队复退人员、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拥有B1以上驾照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拥有B1以上驾照人员待遇从优;
3.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
4.有负责应急救援现场保障和处置、可视化调度、无人机执飞、应急救援保障设备维护等工作经验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体格检查、考察、公示、集中培训、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应聘报名表》(附件),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48255062@qq.com,邮件主题注明森林消防队-姓名”(举例:森林消防队-张三)。咨询电话:0574-89383401 龚老师。(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3.资格审查:对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按时接受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招聘后续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4.其他说明: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进行1000米徒手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等项目的能力测试。
2.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3.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岗位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入围对象,参加体检。面试不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以上各项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进行递补。体检合格者将进入考察阶段。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网站为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将组织为期30天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发放培训津贴。
岗前培训结束并考核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待遇为:
(一)工作期间提供食宿,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二)薪资待遇(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救援队员综合薪资8.0-10万元/年;
(三)休息休假:实行24小时值班轮休制。
(四)保险购买。按照《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
(五)复转军人享受相关优待政策。部队复退人员、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视情提升工资待遇档次。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政审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招聘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附加报名费用。
(三)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宁波市北仑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应聘报名表.docx
2024年兰州市安宁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于2024年2月29日发布。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现就上述公告中有关事项做出如下补充公告。
一、招聘条件(四)执法勤务岗位辅警限退役军人、公安类院校毕业生"调整为执法勤务岗位辅警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公安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其他信息不变。附件1《2024年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102项学历栏"相应调整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公安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二、报名时间延长至2024年3月13日17:00。三、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原报考人员继续有效,无需重新报名。特此公告。原公告链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zanning.gov.cn/art/2024/2/29/art_12222_1323440.html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2024年3月6日
贵州省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信息

根据贵州省关于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招录方案。
一、招录简介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力量,按照我省有关政策,政府专职消防员分为执勤岗位类(主要在执勤训练、灭火和抢险救援等作战岗位工作)和非执勤岗位类(主要在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培训等非作战岗位工作),实行合同制和级别管理。此次招录人员为非行政事业编制,在薪酬待遇、被装伙食、社会优待等方面有专门政策保障,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步管理。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是全省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提升指挥指导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总队机关本级及直属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有意报考的人员,须仔细阅读有关招录要求。
二、招录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
坚持党管人才、任人唯贤;
坚持严格标准、公开公正;
坚持个人自愿、择优录取。
三、招录人数、工作地点
此次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3名。其中:执勤岗位类4人,均为总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非执勤岗位类9人,含总队机关相关处室(中心)8人、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1人。具体招录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总队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办公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直属单位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办公地点: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四、招录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五)执勤岗位类限招录男性,非执勤岗位类性别以《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为准。
(五)报考执勤岗位类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视为同等学历),报考非执勤岗位类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报考执勤岗位类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报考非执勤岗位类应符合《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6),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对身高、体重、视力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初审,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七)符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非执勤岗位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优先招录情形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资格复审时进行认定,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认定为优先招录情形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吸毒史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录程序
按照执勤岗位类"非执勤岗位类"同时报名,分类组织。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招录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10月9日到2023年10月11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3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身高、体重、视力、工作经历、人员身份等报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本次招录报考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人员均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4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0月1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10月13日17:00至10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分类组织
报考执勤岗位类的不参加笔试,经网上资格初审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执勤岗位类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系统认定报名成功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的须参加笔试,非执勤岗位类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系统认定报名成功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开考,但笔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录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
报考执勤岗位类的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凭《报名信息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的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后应于2023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0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总队机关各处室中心:0851--83990028。
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18385631035。
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13985194799。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省本级再转0人工服务)。
(三)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验》,主要测查考生的政治立场,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分析理解能力等。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08:30-11:00
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非执勤岗位类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招录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1.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执勤岗位类现场资格复审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
非执勤岗位类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单个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录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依次递补(执勤岗位类按报名先后顺序,非执勤岗位类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间:在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后进行,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且视情与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统筹安排组织。
3.资格复审地点: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①《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③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政审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不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基本体格审核。根据报考的岗位类别,分别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和《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6),现场对身高、体重、视力(执勤岗位类测裸眼视力,非执勤岗位类测矫正视力)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⑤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例如退役证、驾驶证、会计证、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附件7)等)。
⑥在职人员还需在《报名信息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⑦对于需要现场认定是否优先等情形的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组织进行认定,并出具书面认定材料。报考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关作品材料(例如:视频、课件等)或加试专业技能(例如:普通话测验、驾驶技术、装备维修、办公自动化运用)的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组织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⑧怀孕、哺乳期的女报考人员,须提交免考体能申请书和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材料,经认定有效后可免考体能。
以上材料除①《报名信息表》、⑦的书面认定材料、⑧申请书和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如在招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心理测试
报考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都需要进行心理测试,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检测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测试只进行一次。测试项目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六)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
1.报考执勤岗位类的,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3)》(附件3)的项目和标准组织。报考人员须根据附件3,在《报名信息表》中确定选考的体能科目,届时按照选定的项目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取得有效成绩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根据报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单个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能测试(含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体能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单个岗位招录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体能测试(含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以实际取得体能测试(含岗位适应性测试)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下一环节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其体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的,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测试1分钟)、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测试1分钟)。除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作为本人最终成绩外,其他项目每人仅限测试1次。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怀孕、哺乳期的女报考人员,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材料,可免考体能,其体能测试结果不作为是否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但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申请和相关有效材料。
3.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的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前均须签定《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试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附件4),拒不签定安全考试承诺书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试,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七)面试
确定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体能测试(执勤岗位类含岗位适应性测试)环节的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实施。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执勤岗位类的按60%计入总成绩,非执勤岗位类的按40%计入总成绩。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面试成绩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分类设置面试考场,具体设置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等因素合理编排。
(八)总成绩计算
报考执勤岗位类总成绩由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体能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体能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非执勤岗位类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此次招录工作设立递补池",参加过面试且成绩达到要求的人员均纳入递补池",如今后该岗位出现空缺时,招录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按成绩高低从递补池"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政审,均通过者,列入试用;试用合格,予以录用。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录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体检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就诊复检,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含就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届时由考生自行缴费至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约为1100元。
执勤岗位类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体检;非执勤岗位类按照《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6)体检。体检医院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选定,体检的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十)政审考察和提取档案
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政审考察中如有特殊情形难以确定,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有关做法进行认定。
政审考察环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取个人档案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审档。
政审不合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招录结果
经资格复审、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执勤岗位类含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通过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二)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录用手续,签订合同。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录单位报到、参加培训。拒不报到的、拒不参加培训的、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严重思想波动,经组织认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解除合同。
(十三)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1.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符合相应条件,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
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和高风险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制度和享受有关社会优待。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构成,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4300元,试用期满后确定级别和对应工资档次。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和工作服装。
3.新招录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4.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休息休假。执勤岗位类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非执勤岗位类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
5.经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2年。
六、招录纪律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如有违反招录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
(二)公开招录工作主动接受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委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录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请报考人员在招考期间密切关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招录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五)联系电话:0851--83990028
(六)监督电话:0851--83990031
八、未定事宜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附件1: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3).doc
附件4: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试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doc
附件5: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doc
附件6: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doc
附件7: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式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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