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青山区招聘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公益性岗位的待遇按照武汉市规定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还有社保补贴。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工资待遇和日常管理等实际问题,想了解薪资福利的看过来。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力拓岗扩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筹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切实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青山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安保队员岗位共计10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根据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青山区户籍,身体健康,符合以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③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④残疾人;
⑤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考务工作由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武人社规〔2017〕5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按照个人报名申请、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申请。2023年10月9日,在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gshan.gov.cn/)上发布招考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本人须携带《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先报名,再办理《就业创业证》)等有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等资料,到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接受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7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青山区市政侧路29号)
2、面试。面试前,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联系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和考察。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和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拟定体检、考察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考生体检并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体检和考察。
4、公示。经面试、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23年10月下旬在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具体负责。
6、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依法享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2、招聘过程中,特别是报名申请、面试、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由青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68865266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青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凤岗镇合同制聘员薪酬待遇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凤岗镇国库支付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1名合同制聘员,岗位为会计,从事账务处理等会计工作。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无不适宜聘用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情况。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要求经济学(B020101)、金融学(B020301)、财政学(B020201)、税收学(B020202)、经济与金融(B020307)、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审计学(B120207);
2.2022年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限东莞市凤岗镇户籍;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
三、薪酬待遇
按照凤岗镇政府合同制聘员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需提供电子版资料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fgczfj@163.com邮箱。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17日(5个工作日)。
2、报名资料:报名表(通过网上公告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鉴定证明(扫描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电子彩照1张。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镇财政供养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名资料,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另行通知。应聘者该期间应确保所提供联系方式通讯通畅,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收到考试通知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业务等能力。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采取100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与入围面试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公布。
面试采取100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体检。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单题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在凤岗医院或东莞广济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应聘者获知体检结果3个工作日内可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于招聘单位同意复检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复检,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和考察,应聘者应予以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审查资料。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二)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之前"之后"等表述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公告及报名相关事宜由东莞市凤岗镇国库支付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六、联系方式
陈小姐 0769-82096581
点击查看
东莞市凤岗镇国库支付中心招聘合同制聘员报名表
东莞市凤岗镇国库支付中心
2023年10月11日
山西晋中平遥县2023公益岗招聘

为进一步支持做好全省劳动力调查工作,真实准确反映我省就业失业状况,为政府准确判断就业形势,制定和调整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服务提供依据。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山西省统计局关于支持全省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826 号)精神,现将招用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用名额
本次我县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招用名额为7名,从事劳动力调查工作。
二、招用条件
具有我县户籍且纳入全国统招范围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能熟练操作PAD等电子设备、热爱统计调查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协调沟通能力,需经常下乡,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并符合下列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条件中一条的人员:
(一)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人已婚的,家庭成员指其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有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子女;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无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父母。每个零就业家庭内,只限一人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三)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中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中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注:已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除外)
三、招用程序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行登录平遥政府网站下载《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附件4)1份、《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附件3)1份、《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附件2)4份到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街道办(乡镇)核实签字加盖印章后,随公益性岗位报名资料一并交回报名处。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3.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还需提供:①靠借贷上学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或相应的证明材料。②家庭稳定月收入(6个月)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申请人已婚的,家庭成员指其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有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子女;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无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父母):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说明、家庭户口本、家庭成员就业创业证、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申请表(附件5)。
4.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人已婚的,家庭成员指其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有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子女;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无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父母。每个零就业家庭内,只限一人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材料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就业创业证并进行失业登记。家庭成员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6.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中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还需提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还需提供:加盖平遥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印章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复审)表》、近3个月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记录及就业创业证。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2份,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开始,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平遥县柳根西路行政服务中心532室
3.报名时携带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附件1)。
(三)资格复审。县人社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公示。确定的拟招用人员名单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时间为5天。
(七)招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退出。期间经培训不能胜任调查工作的人员,按规定退出专项公益性岗位。对反映有影响招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招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四、待遇标准
招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88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招用人员自行承担)。
五、招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招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按照《平遥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六、监督
本次招用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查室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54-5868155
1.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docx
2.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docx
3.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docx
4.《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docx
5.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申请表.docx
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遥县统计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