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贵州镇远县2024年交警大队辅警招聘

2026-09-07

贵州镇远县2024年招聘公告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主要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招聘的具体安排,报名地点、所需材料、各项条件都写明白了,有意向的可以直接准备。感兴趣的网友和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贵州镇远县2024年交警大队辅警招聘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力量,提升公安交警队伍整体战斗力,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经商请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党委同意,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6名。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身份。具体详见《镇远县2024年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能服从组织管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需达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需达158cm及以上。

3.内勤岗位黔东南州户籍(生源),外勤岗位镇远县户籍(生源),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或同等学历(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考生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不限专业,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酒醉驾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和确定为拒绝服兵役的,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在校学生。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1日至2024年4月23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报名地点: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综合办公室(共和街卫校桥),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5-5715098。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须本人签名),电子版照片1张。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镇远县2024年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原件1份。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四)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报名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填写《镇远县2024年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取消或调剂。资格审查结束时间为4月23日17时。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内容:政治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注意事项: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经审核无误后,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县公安局警务实战教官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文件进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凡其中一项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男性考生测评项目:1000米跑(每人最多可测1次,单次确定成绩)、10米4往返跑(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一次测评达标视为该项目合格,2次均未达标视为不合格)。

女性考生测评项目:800米跑(每人最多可测1次,单次确定成绩)、10米4往返跑(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一次测评达标视为该项目合格,2次均未达标视为不合格)。

体能测评所有项目均当场次进行并予以确认,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一律不予受理;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当场向监督人员提出,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经审核无误后,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试。考生有缺考、违纪或任意一项弃考、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体能测试合格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内容及分数折算: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内容与公安日常基本工作相关,测评面试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

注意事项:面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经审核无误后,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毛发检测、体检、考察。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有且仅有一名考生为本招聘简章学历放宽情形或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则该考生优先进入毛发检测、体检、考察环节,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对其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五)毛发检测、体检及考察 

毛发检测: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进行毛发检测,毛发检测由镇远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经毛发检测合格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人民警察职位规定执行。

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本《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毛发检测、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违纪、放弃等出现缺额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作为拟聘用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在镇远交警宣传”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者应实名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联系方式,由镇远县公安局负责查实。公示期间及期满后考生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经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被聘用人员与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执行考核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参照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发放,并根据工作年限逐年递增。薪酬标准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执勤训练津贴和加班补助、防尘等约2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部分),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代缴代扣。

聘用人员由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统一管理使用并服从岗位调剂。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招聘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负责解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或者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的;

(3)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拒不服从其他安排的;

(4)严重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者管理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纪律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招聘政策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镇远县人民政府网(//www.zygov.gov.cn/),通过镇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各环节的有关情况。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报考者应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本简章由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1.岗位一览表.xls

2.报名信息表.xls

2024贵州黔西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详情

2024贵州黔西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及做好新院区搬迁人才储备工作,更好地开展优质医疗保健服务,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38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西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根据德才兼备、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用人标准,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按照资格准入、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人才自愿报名,多批次自主选拔录用人才。

(二)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黔西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岗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5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岗位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5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原则上符合01-06报考岗位需求的中、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4年4月26日在黔西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黔西市妇幼保健院黔金路院区四楼院办公室。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报名。不按报名要求提交资料的一律视为报名不合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且聘用后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

2.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现场反馈给考生。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2.准考证领取地点:黔西市妇幼保健院黔金路院区四楼院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环节

(一)优先安排面试人员范围

1.符合01-06医师岗位报考需求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不受此次报名时间限制,直接采取一人一议、即来即议的方式优先安排面试,招满为止。

(1)高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执业证书。

(2)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执业证书。

(4)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执业证书。

2.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且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优先进入考察政审、体检环节,体检、政审合格后进入医院试用。

(二)笔试

1.笔试由黔西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3.笔试科目:以专业知识为主。

4.笔试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7.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的,通过笔试按3:1比例进入面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未达到3: 1的,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由黔西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2024年5月14日14:30开始。

3.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能参加面试。

5.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若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的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五)总成绩公示

总成绩将在黔西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考察政审、体检

总成绩公示结束后进入考察政审、体检环节。考察政审、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政审、体检对象。考察政审、体检对象须在2024年5月22日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完成体检。放弃考察政审、体检或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八、公示和聘用(一)公示经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黔西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二)聘用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咨询电话:0857-4247278(黔西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监督电话:0857-4240882(黔西市妇幼保健院纪委)(二)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黔西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黔西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附件:1.黔西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表.xls

2.报名表.xlsx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2023辅警招聘公告详情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2023辅警招聘公告详情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8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要求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年龄、身高等有特殊要求的以《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为准。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

(六)非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2023年4月1日之后办理本市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手续的人员;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3日下午5:00登录苏州高新人才网上报名系统 (http://hwzp.sndhr.com/index.html) 进行网络报名(以现场审核为主,不需关注系统审核)。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审核确认:请报考人员于10月16日、10月17日上午9:00至11:00携带《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相关技能证书、2023年9月1日以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等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及3张一寸彩色照片,至苏州市高新区人才市场(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联系电话:68414173。

(二)考试

考试分为A类和B类,A类进行笔试、面试;B类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

参加A类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参加B类考试的考生,按体能测评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评项目为104往返跑、俯卧撑(男性)或仰卧起坐(女性),008岗位还需1000米测试,考生体能测评成绩于当天体测全部结束后公布,体能测评成绩标准及占比请见《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体能测评参照表》(附件4)。

考生在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笔试、体能测评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面试、体能测评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考生面试成绩于当天面试结束当面通知考生。考试总成绩在苏州市高新区人才网公布。

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此次报考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苏州高新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辅警薪酬待遇按照所报岗位,由政府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应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68756000-29633;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6098。

六、本公告由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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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

附件4: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体能测评参照表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

2023年10月8日

防城港市司法局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2名

防城港市司法局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2名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学类、中文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3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如实填写《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防城港市司法局政治部邮箱:fcg2827786@126.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给予应聘者100元补助。

(四)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经试用期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由防城港市司法局承担。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按现行《防城港市司法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司法局,电话:0770--282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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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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