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泰州市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消防救援工作不仅有意义,福利待遇也在逐步完善。泰州市这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提供了完善的保险保障和休息制度。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这次招聘的具体情况,包括招聘人数、岗位类型、报名方式和考核安排,想报名的可以提前做好准备。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与小编了解了解哦

为满足社会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7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4. 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 身高160厘米以上;
6.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条件
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要求,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文化体育特长生和持有无人机操作证书、汽车维修专业证书、绳索、水域救援以及医疗救护等专业证书,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且须持有B2或A1、A2有效驾驶证,驾驶技术过硬、安全驾驶5年以上的,适当放宽。
(三)不予录用情形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个人不良记录的;
3.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 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或者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6. 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有手术史;
7. 有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8. 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以及其他传染病等;
9. 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携带者)等;
10. 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等;
11. 有遗尿症、梦游症等症状;
12. 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裸眼视力低于4.6,矫正视力低于4.8;
13. 有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
14. 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5. 有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等;
16. 已评定残疾等级、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等;
17. 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日至3月21日。(考虑专职消防救援队伍长远发展,报名时间之后,有志于专职消防队员的仍可预报名)
(二)集中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
应聘者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3个月内个人征信报告;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所报考岗位所需证书、退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相关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2.采取网络报名。应聘者须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报名材料(含以上所需提供材料扫描件)统一投递至报名单位邮箱,投递邮件时统一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并命名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如张三+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驾驶员岗位),报名时间以投递邮件时间为准。
(三)联系方式
(四)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招聘程序
(一)报名
网上发布信息、接受了解咨询。
(二)档案审查
初审报名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法犯罪情况。
(三)体能考核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标准公开、公正测试选拔,参加体能考核人员全部参加心理测试。
(四)面试(业务考核)
根据岗位开展面试和业务考核。
(五)体检
体检由报考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各大队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统一体检。
(六)公示
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查、体格检查、体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对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组织为期不少于90天封闭式岗前集中培训和适岗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考核安排
1. 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
2. 面试
(1)面试名额从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1寸免冠红底照片6张,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主要内容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以及能否本职岗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 心理测试
采用网络测试方式,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工作地点和任务
工作地点分别为海陵区、医药高新(高港)区、姜堰区、泰兴市、靖江市等地。主要从事灭火扑救、抢险救援以及其他业务辅助等工作,实行严格管理。
工资福利待遇
(一)消防队员经岗前培训正式录用后,灭火救援岗位平均6600元/月起,执勤车驾驶员岗位平均7600元/月起,以上工资收入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年底还享受绩效工资待遇,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各市区用工单位规定为准。其中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各地基本工资。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等级晋升制度,工资随等级晋升递增。表现优异的专职消防队员,可以晋升副班长、班长、队长助理、副队长(副指导员)、队长(指导员)等职务并享受职务补贴。
(三)一经录用,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可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伙食标准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同等待遇,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
(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每月不少于8天休息。
(六)享受护理假、婚假、事假和病假的权利,入职满1年后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
(七)享受工会福利,因公出差可以按照规定申报出差补助,优秀专职消防员可享受奖励、技术培训、申请入党等待遇。
(八)享受交通出行、看病就医、参观游览、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九)表现优秀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政策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特别提醒
此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证书、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2024年伊春辅警招聘流程与时间安排全览

根据工作需要,经征得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招聘。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人员158名,具体详见《伊春市公安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6年4月30日之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
(五)身心健康,符合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六)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七)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工作满3年6个月(含试用期6个月),服从单位对岗位安排和调整;
(八)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3.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4.见义勇为人员;
5.退役士兵。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组织招聘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核。满足多种情形的,不重复加分,加分条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
(九)退役士兵专项岗(岗位代码13、14),限伊春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伊春市行政区域以外的退役士兵可报考除退役士兵专项岗以外的岗位,享受学历放宽及加分政策,岗位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公安、司法警官院校应往届毕业生(限公安、司法专业)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岗位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3.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4.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7.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确定并公示拟聘人选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公告发布
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8日(7个工作日)
(二)公告发布地址
伊春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通知均在此平台发布。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5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伊春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伊春市乌翠区乌马河第一小学南门西侧50米)。
(四)政策及报名咨询电话:
孙警官:0458-3956409,15545080099。
(五)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伊春市公安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扫描到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信息和学历信息截图、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手机下载学信网APP,注册登录学信档案,通过高等教育信息和学历查询下载、截图打印,并保证在报名时处于有效期内);
4.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5.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复印/扫描到一张A4纸上);
6.《兵役登记证》复印件1份;
7.符合加分条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8.像素为100*140,大小不超过20kb,jpg格式电子版照片,需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9.本人签字确认《伊春市公安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
(六)资格审查:按公告规定条件,由市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七)其他要求:
1.考生需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保持一致;2.《兵役登记证》仅需18----24周岁男性青年提供,《兵役登记证》丢失需提供兵役登记部门证明;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即可。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方案核准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由原招聘信息发布单位在同一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笔试成绩=专业科目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共科目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加分。
(二)面试
笔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从高到低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并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拟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享受优先聘用政策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如都都不享受优先聘用政策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能测评;若面试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能测评;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笔试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内容及标准
其中一项不合格者,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递补
若体能测评后出现岗位空缺,经考生本人同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若出现分数相同的,则按照确定体能测评人选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确定后,对递补人员按照标准组织体能测评,合格者可履行后续招聘程序。
八、体检和考察
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无异议者,由市公安局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政治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者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或体检、考察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第七条第五款标准,经体能测评合格后,依次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市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三)聘用人员工资由市财政保障,试用期间仅发放月基础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管理相关规定评定层级,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十、岗前培训
受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对受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受聘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招聘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材料,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伊春市公安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2.伊春市公安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伊春市公安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扫码获取附件电子版)
伊春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