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出,这次共招52人,岗位包括专任教师和辅导员两类。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核心信息,从报名条件到考试流程,从体检考察到公示聘用,需要的朋友可以看看是否符合要求。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汉江师范学院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主要职责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计划
江师范学院2023年进人计划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汉江师范学院 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招聘公告附件的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汉江师范学院学院网站(//www.hjn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17时。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zpxt.hjnu.edu.cn)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要求
1.专任教师岗位: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若达到学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若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符合我校双师型”教师条件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2.辅导员: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四)资格条件与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应聘者须根据人才招聘平台提示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④与报考岗位资格相关的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如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视其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4.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5.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六、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汉江师范学院组织实施。招聘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20人,则进行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若现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少于20人,则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辅导员岗位:须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及面试等相关信息在汉江师范学院学院网站(//www.hjnu.edu.cn/)上发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专任教师的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法等方式,主要围绕综合素质考察、教学能力考察、专业能力考察(科研成果、技能展示)三个方面进行,应聘人员需参加试讲、答问、操作等环节。试讲内容由二级学院根据岗位专业需求确定。
辅导员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7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汉江师范学院官网(//www.hjnu.edu.cn/)以及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zpxt.hjn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心理测试免费。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拟聘用资格。学校及时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对本人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学校将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复检费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用人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法纪观念、工作态度和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不参加)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以及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产生。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www.h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九、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汉江师范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汉江师范学院网站(//www.hjn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汉江师范学院网站(//www.hj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和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46018
招聘监督电话:0719–8846011
附件: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汉江师范学院
2023年7月28日
山东菏泽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须知

一、学校简介
菏泽学院坐落于中国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初的冀鲁豫区第二师范学校。学校现是教育部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学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立项单位,山东省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建校70多年来,已向社会培养输送了20万名高素质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现有4个校区,占地1436亩,建筑面积59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20万册、期刊800余种,电子图书252万册、数据库44个。拥有本科专业64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面向29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6万人。现有专任教师1200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10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近500人。拥有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科研究基地等17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5个、一流专业8个、一流本科课程18门、精品课程和示范课程27门。现有国际友好学校81所,实施研究生联合培养,积极开展国(境)外访学、学术交流和对外汉语教学等工作。
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若干意见》(鲁发〔2018〕39号)明确指出,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菏泽学院筹建菏泽大学",支持菏泽学院创建大学科技园"。山东省教育厅与菏泽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共建菏泽学院协议书》,明确提出积极推动筹建菏泽大学、建立菏泽学院校地合作发展新机制、促进菏泽学院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之路"的共建目标。目前,全校上下紧紧围绕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深化综合改革,加大人才引育,推进产教融合,加快推进学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49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教师、教辅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和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ez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2023年8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27日11:00--2023年8月3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rsc.hezeu.edu.cn),进入菏泽学院2023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身份证扫描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2;
(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除上述(1)-(4)材料外,还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3,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某部部长,党支部书记;
(6)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4;
(7)应聘岗位有运动员资格要求的,须提交相关等级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8)体育教练员岗位要求具有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运动队、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市级以上体校等三年以上专业运动训练经历,且经省级体育教练员任职岗前培训合格。获得过全国成年单项比赛或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前八名或青年(大学生)单项赛事前三名以上成绩,或取得运动健将以上等级称号。
在职人员应聘的,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ezeu.edu.cn)予以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或相关部门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或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不得通过截图的方式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打印《菏泽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菏泽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醒: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
(三)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通过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教师6、教师7、教师8、教师9、教师10、教师11岗位和体育教练员岗位先进行面试,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面试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笔试通知单》。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教师12、教师13、教师14、教师15、教师16、教师17、教师18、教师19岗位,教辅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先进行笔试,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2.笔试
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教辅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相关理论知识和管理、服务相关知识。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和大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知识。体育教练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请及时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3.面试
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教师6、教师7、教师8、教师9、教师10、教师11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答辩占40%,技能测试占20%;其他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
教辅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体育教练员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答辩占20%,技能测试占40%。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和准入查询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0-5529582
监督电话:0530-5525840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3: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4:研究方向证明
菏泽学院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