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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招聘教师93人条件

2026-09-07

2023年黑龙江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教师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笔试和面试都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今天小编要说的是笔试和面试的具体分数要求,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这条规定尤其要注意,提前做好心理准备。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3年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招聘教师93人条件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解决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经牡丹江市政府批准,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中小学教师93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康复教师岗位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港澳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原则上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4.根据教师资格证层次与专业报考相应岗位,其中牡丹江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岗位暂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与岗位相一致的中小学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开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如本人隐瞒真实情况,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特岗教师按当年所签订合同执行,单方违约人员不得报考。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gkzp.renshenet.org.cn)及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jyj.mdj.gov.cn)发布招聘公告。本次公开招聘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均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设报名现场。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2023 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间登录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jyj.mdj.gov.cn),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相关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本人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承诺。

④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及学科申报相应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牡丹江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岗位暂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书,两年内未取得中等职业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则解除聘用关系。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

⑦在职报考人员单位与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信息缺失或信息填写不完整等因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在规定时限内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经研究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如应聘人员岗位被取消,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同学科其他招聘岗位。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2日至8月3日,应聘人员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在线缴费。按照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45.00元,两科(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共计90.00元,面试不收费。缴费时需正确填写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确保应聘人员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缴费流程:

①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

②下载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左上角定位选择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点击下方生活”图标,进入生活界面,点击生活缴费”,再点击考试费”,进入缴费页面。

③选择收款单位:牡丹江市教育局,填写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号码。(备注:支持用他人中行手机银行缴费)

④填写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核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获取并输入短信验证码,支付成功,可在缴费记录中查询缴费详情。

4.其它注意事项

①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学科和学段的岗位。

②考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填写信息与要求不一致、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情形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③考生必须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④考生未按时缴费、未打印准考证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上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1.笔试

①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2个科目均为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考试时间60分钟。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师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满分100分;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时间90分钟。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本学科专业基本知识,满分100分。

③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开展政策性加分审核工作。有关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按照黑龙江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分时限要求以发布公告日期为准,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符合政策性加分的应聘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其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④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查询。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①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特殊情况经研究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②现场资格确认。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根据拟进入面试人员的报名信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及其它岗位需求的证书、证明材料,需要学历认证的应聘人员应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根据其他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公示,递补只进行1次。

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通过资格确认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面试。

④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及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岗位,采取试讲和术科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术科测试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⑤公布考试总成绩和确定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和笔试总成绩均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四)考核和体检

1.考核工作。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或者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教职工准入查询、涉罪信息查询、同被考核人面谈等方式。考核内容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复查其资格条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的其他面试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考核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2.体检工作。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牡丹江市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的其他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并进行考核和体检,体检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合格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3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员不予聘用;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暂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需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聘用人员如原聘用岗位高于中小学专业技术十二级时,按照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兑现相关工资待遇,试用期结束后,在岗位聘任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五、相关要求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遵守工作纪律,实施回避制度。

2.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看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考试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工作安排。对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453-6653153

报考缴费咨询电话:0453-6172733

政策咨询电话:0453-6171879

监督举报电话:0453-6172008

监督举报邮箱:mdjjyjxf@163.com

附件1:2023年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附件2:2023年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政策性加分相关依据及审核材料

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8日

兰州高新区2023年幼教人员招聘公告发布

兰州高新区2023年幼教人员招聘公告发布

为进一步扩大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幼儿园教师紧缺现状,满足幼儿园用人需求,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兰州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47名(详见《岗位计划简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5.兰州户籍(2023年7月1日前迁入);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是指已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本人的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lzhtp.lanzhou.gov.cn/)、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及其微信公众号(xbrcw0931)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至7月23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点击2023年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专栏--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全者不予通过),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线上初审,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2:00。

3.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7:00。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00--7月29日9:00。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一律用汉语作答。

2.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9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4.笔试成绩通过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时间为10分钟,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保育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保育知识和专业技能。

3.参加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应聘同一岗位分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应聘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考场应聘人员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应聘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七、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八、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薪酬待遇

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薪酬按照兰州高新区编外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招聘工作安排及相关信息通过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站查询。

3.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4.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中岗位条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931-8722309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兰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 0931-8552497

附件:2023年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岗位计划简表.xlsx

 

  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局 兰州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

沧县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及条件说明

沧县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及条件说明

为进一步补充优化沧县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工作安排,公开招聘高中、职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20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教师15人,职中教师10人,初中教师80人,小学教师75人,幼儿园教师20人,具体详见《2023年沧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等相关条款,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本人或其配偶为沧州辖区户籍;

3、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年龄要求2005年7月20日至1987年7月19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6、持有教师资格证,学段需与所报岗位相适应,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明报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3年沧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20日。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7、沧县公办在职教师;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招聘期间各环节通知、公示等均在此官方指定媒体发布,招聘方一般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人民政府官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审核合格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交费后不能退费),交费后完成报名环节。

报名期限为2023年7月20日9:00至2023年7月26日17:00。

审核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17:00。

交费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17:00。

报名网址:http://cangxian.pzhl.net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并通知该岗位考生,减少或取消的招聘数可调整到本岗位类别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考生应及时关注网上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三)笔试

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其他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按照所报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在合格考生中按1:1.5(高中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出现小数点的四舍五入),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将共同确定为试讲人选。

(四)证件审核

对拟试讲人选的报名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审核和信息确认。

证件审核时发现证件造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期限内不准报考沧县相关岗位。证件审核后出现缺额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试讲

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网上自行打印《试讲通知单》,并按要求参加试讲。

高中、职教中心岗位试讲内容为高一教材,每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小学、初中、实验学校岗位试讲内容为沧县现行九年义务教育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教材,每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进行基本功测试,内容包括音乐(3分钟)、舞蹈(3分钟)、美术(10分钟),满分为100分。

试讲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试讲成绩于试讲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也可登录官方指定媒体查询。试讲成绩60分及以上的,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六)确定综合成绩和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按报考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同一岗位末位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高低取舍,试讲成绩仍相同的将共同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七)体检

体检环节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中相关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依次递补。

(八)考察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出考察结论。主要审核考生人事档案,核实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对应聘人员的师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通过考察或未按要求参加考察的,取消应聘资格,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即确定为本次聘用人选,由沧县教育局办理入职手续。

(十)培训和选岗

由沧县教育局对聘用人选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按所报岗位类别和学科,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到校。

五、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

(三)入职三年内不允许申请调动。

六、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沧县纪委监委实施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由沧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第二轮14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附件2:

全国30所师范大学名单

附件3:

2023年沧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3059901,3165019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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