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招聘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这次招聘的专任教师岗位有15个,高级职称教师27个,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具体的岗位需求和专业要求,打算应聘的朋友可以先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岗位。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为优化襄阳市高等教育结构,加快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以下简称理工学院)转设发展,2019年襄阳市政府决定,襄阳市属企业—-汉江国投作为理工学院新的出资方参与到理工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中,并将持续调配集团优质资源,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作用,力争将理工学院建设成为汉江流域一流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6月成立的面向全国招生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目前学校设有本、专科专业43个,在校生近9000人。学校位于有着2800年历史的文化名城、中国魅力城市–襄阳,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是您工作、治学、创业的理想之地。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工作!
一、招聘对象
(一)专任教师
具备高校教师任职条件,并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返聘高级职称专任教师
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能承担专业建设、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的全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身体健康,口齿清晰,仪表端庄;
3.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上述引进对象的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
(二)岗位条件
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人才引进计划》(附表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未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5人;常年返聘高级职称专任教师27人。
四、福利待遇
(一)专任教师
1.工资待遇
原则上不低于国家规定的高等学校相应职务、职称的教师待遇,硕士研究生年收入10万-15万元(税前),同时享受重大节日等工会福利及不同岗位津补贴。
2.生活补贴
根据襄阳市1+7″人才政策,符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获批后,可连续享受3年襄阳市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0.8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7.2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2000元)。
3.住房政策
(1)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根据襄阳市1+7″人才政策,符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获批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申领12万元、8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2)过渡性住房
学校为非襄阳市区居住的人员提供过渡性住房。
4.聘用性质
学校引进的人员采用劳动合同制。
(二)常年返聘高级职称专任教师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采用一人一议,实际年收入9万-12万元(税前)。
五、招聘程序
(一)专任教师
1.报名
应聘人员可于即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17时前(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按统一报名表模板(附表2)填写个人简历(需粘贴本人一年内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
(2)本人有效期内的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查验(//www.chsi.com.cn/),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附件。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所有材料以电子压缩包形式(其中报名表为word文件格式,其他附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应聘岗位对应联系人邮箱(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其他)。
(4)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为1月1日,如某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及国(境)外留学人员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人员,视其自动放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者,用人单位自发布公告截止时间起5日内完成所有资格初审工作;用人单位于收到简历的30天内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应聘者,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需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要求),则视其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录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的,学校将解除劳动合同。
3.面试
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为试讲,复试为面试。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
4.公示。
5.录用并签约。
(二)返聘高级职称专任教师
根据岗位需求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谈,经双方意向达成一致,签订协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东街28号(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
联 系 人:尹老师17771003291 、芦老师13871666520
联系电话:0710–3806667
邮政编码:441025
学校网址://www.hbasstu.net/
七、乘车路线
乘坐25路、8路公交车,直至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站下车即到。
附件:1.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人才引进计划.doc
附件:2.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2023年溧阳市教育系统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120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中共溧阳市委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推进学前教育更好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溧委发〔2021〕5号)、《溧阳市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管理实施办法》,溧阳市教育系统将面向系统内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溧阳市注册公办、民办幼儿园在职编外教师,并且在溧阳市注册幼儿园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及以上(本公告中的任教年限计算均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教师或连续在溧阳市注册幼儿园任教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3日以后出生)。连续在溧阳市注册幼儿园任教十五年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四)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4日);
(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4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溧阳市人民政府部门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溧阳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lyjyfw.net/)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7月13日9:00~7月14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6:00
4.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40K)。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7.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有困难的,电话联系:(0519)87228084。
8.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1.在面试前,由市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16日(周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资格复审地点:溧阳市教育局二楼报告厅(育才南路8号,请从侧门进入)。
4.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身份证,需正反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学历证书;
(3)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年限证明材料:
连续在溧阳市注册幼儿园任教五年及以上的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由各幼儿园园长审核、签名并盖校印;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连续在溧阳市注册幼儿园任教十年及以上的证明原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连续在溧阳市注册幼儿园任教十五年及以上的证明原件;其中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的也可提供中级职称教师证书,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的也可提供高级职称教师证书。另年龄在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连续缴纳5-1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到人社局或镇<街道>社保大厅自助机进行打印,含有电子章有效)。
(5)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委托书代审;
(6)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缴纳面试费100元后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后面试费概不退还;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
1.面试内容、形式:根据指定内容模拟上课。备课共60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2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出现同分时,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体检由市教育局根据岗位要求自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考察。
六、录用
1.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2.所有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编外合同管理,参照企业人员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录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公示之日起最迟30日内到单位报到(在职人员须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材料),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其他有关说明
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是指公办幼儿园因教育教学需要,由溧阳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招录、实行备案管理的非事业编制身份教师。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退休后享受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28084(教育局)
0519--87269151(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16594
九、本公告由溧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溧阳市教育系统面向系统内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第一批).xls
附件2:2023年溧阳市面向市内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在职教师证明.doc
溧阳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