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伊春职业学院这次招聘对年龄要求是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可以放宽到40周岁,高级职称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详细的年龄和学历要求,符合条件的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报考。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伊春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医、工、理、管、艺、师兼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为了适应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依据《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5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等详见《伊春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应如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年龄不超过35(含)周岁(1987年4月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部分岗位需求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2年4月以后出生);部分岗位需求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1977年4月以后出生)。详见《伊春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详见《伊春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在伊春职业学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武警。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9.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0.个人档案造假的。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政策待遇
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
按照《新时代伊春集聚人才若干政策》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在生活补助、安居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4月25日至5月8日,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伊春职业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和报名网站(//yczyxy2023.ibaoming.net/)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8时至2023年5月9日17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登录//yczyxy2023.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上传岗位所需材料及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缴费确认、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本次考试仅由网站收取技术服务费20元。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119
考务咨询电话:0458-3769019 13204587721
考务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3.报名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科及研究生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照片和对应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2023届毕业生可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要持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3)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报考人员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5)《计划表》岗位中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党员证明(附件4)。
(6)笔试相关加分材料。
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4月。
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笔试当天(5月14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7)《计划表》中岗位要求其他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我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考生需及时查看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4月28日9时至5月10日17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对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经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某一岗位实际报名人员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在引才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4)报考者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5)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14日8:30。
2.考试地点:以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为准。
(五)试讲考试时间、地点
1.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2.试讲地点:以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办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师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政策性加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试讲。进入试讲人选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备案部门同意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在伊春职业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上公示3天。
将在笔试后进行心理测试,详情另行通知。
试讲:参加试讲的考生,候考室现场抽签,抽取试讲内容,根据所抽内容到备考室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进入考场,根据抽取的内容进行讲授,采取无学生授课方式,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进行打分,考生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试讲成绩,试讲成绩设定录取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七)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试讲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以试讲成绩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在伊春职业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八)考察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春职业学院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伊春职业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发行的有关内部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伊春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伊春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doc
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模板).docx
伊春职业学院
2023年4月25日
2023年上街区教师招聘专业及资格要求

为适应上街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0名,其中:
(一)高中教师3名:物理1名、政治1名、历史1名。
(二)初中教师12名:数学1名、英语4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政治2名、信息技术1名、体育1名。
(三)小学教师44名:语文18名、数学10名、英语2名、科学2名、信息技术1名、音乐5名、美术2名、体育4名。
(四)幼儿园教师1名。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需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六)学历、学位要求:
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相应学位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八)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均须与报考岗位一致,小学科学岗位接受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考。
(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的,届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报名网址:http://sjhyn.zgrccp.com/(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9:00--2023年7月9日17:00
报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先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查询下载)、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上传本人照片的要求: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上传材料的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300kb以内,扫描件和照片均可。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者,需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信网查询下载); 留学回国人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上传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还需上传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
考生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个人情况、所学专业、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务必先预览,确认无误再提交。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7日9:00--2023年7月10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和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1日内给出审核意见。报考者可在报名后1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报考者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报考者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于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之前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4.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7日9:00--2023年7月11日17:00
报考者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每人30元(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郑州市上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面试资格确认时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5.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报考者网上缴费成功的,请留意网站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上的照片须打印清晰、手贴无效)。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必须要出示的凭据,请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6.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5:1。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退还该岗位报考人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5517552702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理论知识与教育教学技能等综合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新课程理念等知识。
(3)笔试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1)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郑州市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1份、《郑州市上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与准考证同底版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面试资格确认。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者,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供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可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时,若发现应试者未能按时提供材料或《郑州市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郑州市上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体育、音乐、美术教师除试讲、答辩外加试专业特长测试(试讲、答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特长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同一岗位需分组面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后计算面试成绩,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原始成绩,二次平均法平衡后的面试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时,如因考生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若低于平均分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考试总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方面,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
4.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报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1.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按要求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区政府主管的上街区宏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除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外,享受正式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3.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4.新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研究生专业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具体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
(二)上街区人民政府网是上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发布公告及招聘有关事宜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关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及时了解招聘有关事宜及进展情况,以免延误招聘考试。
(三)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登记的电话号码必须真实,且保持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上街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本公告由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921562
监督电话:0371-6892306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_1: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模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