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滨州北海2024年教师招聘考察体检安排

2026-09-07

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审查结果以后一次为准,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见附件。今天小编整理的是关于资格审核的详细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也只进行一次。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滨州北海2024年教师招聘考察体检安排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应在2024年6月1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教师资格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网址://www.sdbh.gov.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只能在全市范围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1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2︰00

区教体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简章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19日9:00—6月22日15: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滨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提交。

笔试内容(满分100分):中小学教师岗位主要内容为相应岗位学科高中教材知识。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教体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包含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成绩按60%、技能测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详见附件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区教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网站(//www.sdbh.gov.cn)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区组织部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网站(//www.sdbh.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543-861329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7375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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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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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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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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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同意报考证明.xls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4年6月4日

海口市琼山区2023年教师招聘体检考察安排

海口市琼山区2023年教师招聘体检考察安排

为充实我区教师队伍,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教师194名;中小学教师18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幼儿园教师1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25日-2005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5.已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严格持证上岗",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聘用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8.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3)《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十二条中包含的所有情况。

(二)岗位条件

1.中小学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考〕。

2.学前教育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学前教育专业;

(3)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公布

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3日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sqzf.haikou.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其中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提交报名材料后,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上午9:00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应在此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154)注册报名,逾期不受理;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0KB):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士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士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毕业证明(附件3);

(3)学历证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承诺书(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5)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上传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考。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200KB以下)。

(7)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应聘人员不得再更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5月11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需根据审查意见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系统将于2023年5月11日17: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应聘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3:1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 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 40%计入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笔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以各学科的笔试平均分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围资格复查人选。

2. 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海口市琼山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网址打印);

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毕业证明)、学位证(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标识)、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个人承诺书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材料不全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查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的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依次递补复查。

3.面试

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则一并确定为递补人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素质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面试事项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应聘者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者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相同岗位和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每个岗位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考核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在琼山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区外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0898-65826136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810985;

监督电话:0898-65821238。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

附件1: 海口市琼山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2)

附件2: 海口市琼山区2023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表

附件3:2023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4:个人承诺书

附件5: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西昌市2023年教体局招聘教师拟聘人员确定规则

西昌市2023年教体局招聘教师拟聘人员确定规则

为促进西昌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教育系统教师配置需求,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上半年使用事业编制,面向高校及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268名、幼儿园教师15名。具体考聘计划等详见《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名额分配表》和《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1.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其中:择业期高校毕业生指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届、2022届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普通班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其中报考者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在企业、私立学校等已就业的报考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5.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5.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6.现役军人。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8.公费(免费)师范生。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1日下午17: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如实填写。并上传清晰的相关佐证材料图片(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应届生上传学生证),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及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下午17: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栏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5月11日下午17:00时),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也不能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二)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2023年5月17日至5月20日上午9:00前登录https://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四、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笔试和说课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考核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5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50%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说课成绩40%(一)笔试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①《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②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3.笔试成绩于5月22日前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查询。4.笔试总成绩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二)资格复审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按笔试总成绩高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复审。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考人员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说课。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同岗位笔试考生的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时不含成绩为0分的人员),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7:00,25日上午9:00至12:00携带以下材料到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第一会议室(西昌市什字街57号)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说课证。(1)未毕业的2023届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2023年应届生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相应层次的学科《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21/2022届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1份(报考考生自行打印);(3)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审原件收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3.其中报考者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三)说课1.说课时间及地点。说课的时间及地点详见说课通知书。说课当日,说课人员凭说课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说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说课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说课资格。由此出现的说课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说课人选。如因说课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说课人数低于规定的说课入围比例时,说课正常进行。2.说课内容。使用教材:使用西昌市学校现行教材(四川省新课改使用的必修教材)。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科学教育、劳动技术岗位使用小学四年级下期教材;报考历史、美术、信息技术使用八年级上期教材;其余岗位使用高中二年级上期教材;幼儿园不指定教材。考生自带教材、教参、纸、笔等用品。禁止携带电子产品。3.说课顺序。进入说课的人员持《说课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说课地点,临时抽签决定说课顺序;再按说课顺序提前抽取说课内容,准备4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4.说课成绩公布。报考者的说课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说课成绩70分以下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拟聘人员确定

(一)说课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二)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再次并列则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也按此程序进行。实际参加说课人数未达到说课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拟聘环节的人员,其说课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70分)。(三)报考者的说课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说课结束后两天内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六、签订就业协议

(一)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选择聘用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并签约。签约时间:5月31日上午9:00;地点:西昌市二小阶梯教室。(二)已毕业的签订西昌市事业单位就业补充协议书,未毕业的签订其所在学校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招考单位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三)若规定时间前没有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公告要求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为放弃选岗资格。对聘用岗位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选岗现场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考聘岗位递补人员说课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70分)。

七、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于2023年8月21日至22日到西昌市人社局和西昌市教体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未及时出具者,不予报到。

八、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体检时间:6月1日,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未达到体检标准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在体检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递补

因拟录聘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再次并列的则按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十、考察考核

西昌市人社局和市教体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属使用国家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及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申请调(流)动,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学校学科教师超缺情况进行调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者按违约年度缴纳违约金。(三)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8万元;聘用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紧缺专业或学科大学毕业生,给予安家费2万元。安家补助按6年最低服务年限平均发放。如在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者剩余年度不再发放安家费,并按违约年度缴纳违约金。

十二、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组织,市教师发展中心具体实施,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培训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5日。

十三、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核、体检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四)本次考核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核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核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西昌市人社局、西昌市教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4-3280472(市教体局)0834-3204506(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834-3223354(市纪委监委)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附件

1.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师学科分配表(中小学)2.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师学科分配表(幼儿园)3.西昌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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