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6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6-09-06

2023年黑龙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陆续发布,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这次拿出了63个岗位。今天小编要介绍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具体内容,报名方式、招聘条件、考试安排和聘用程序等核心信息都整理好了,想报名参加的朋友可以详细了解一下。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了解了解哦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63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gkzp.renshenet.org.cn

或登录//hrss.hlj.gov.cn进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业务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即可进入平台主页。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链接:

//www.hzjxy.org.cn/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录//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看即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5年6月13日以前出生),且35(含)周岁以下(1987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所列专业名称为空”的,以专业类所列内容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8时至2023年6月16日17时,以报名邮箱相关报考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邮箱:RSHCRCK@163.com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如:202320–智能装备专业群教师–本人姓名)。

1.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应聘者填写《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以下简称《招聘报名表》);

(3)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4)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来的本人成绩单的扫描件;

(5)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证书)且毕业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之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专业、学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并经正规机构出具的该翻译文本公证书扫描件;

(6)本人近期1吋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jpg”;

(7)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毕业证书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凡超出规定时间、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提供材料不完整、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并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考生。如有信息填报不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4.政策咨询电话:0451-86636794。

(二)现场资格确认

1.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告、计划所列条件对报名考生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后,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公布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须持本人报名邮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同时现场提供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2.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计算时限截至日期为2023年6月13日。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三)考试

岗位代码为202320—-202328岗位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202329、202330岗位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工作均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3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历史地理常识及哈尔滨市情;《专业知识》满分为7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两科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三天后,请登录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①岗位代码为202320—-202328岗位: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当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数过多,不便于直接面试时,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业能力测试环节,筛选人才进入面试,具体方式以发布通知为准。

②岗位代码为202329、202330岗位: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专业实际运用能力、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若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考生面试时需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不能参加面试,责任自负。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①岗位代码为202320—-202328岗位:公布面试成绩。

②岗位代码为202329、202330岗位: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按照60%与40%的总成绩占比进行折合后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通过调档,全面审核应聘人员情况。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学院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7月31日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未能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6668916。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辅导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

附件1: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日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解读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解读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10号)文件精神及学院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市属高校统一招聘工作安排,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5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毕业生,应聘前需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最迟于体检之前出具并提供。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当回避情形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体检之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市属高校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9:00-7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市属高校公开招聘网站( http://47.94.81.157:66)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7月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学院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37-2237729、0537-2221700。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查询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14日9:00--7月1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3年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和《2023年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及时下载《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附件3)和《应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附件3、附件4为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现场进行。学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方案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6日9:00-11:30

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其招聘计划;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加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学院统一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三、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

五、其他

此次招聘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必要时短信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docx

附件2: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4:应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7日

东方市教育系统2023年招才引智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东方市教育系统2023年招才引智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总体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68个,其中:高中教师20名,中学教师24名,小学教师22名,财务人员1名,医务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2日期间出生);

3.岗位所需招聘条件及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东方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

7.曾为我市事业编制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人员;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5日12:00,逾期不能再进行报名注册。已注册报名考生根据审核意见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②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5290)。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附件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市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写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附件4);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应聘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5)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6)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1:2组织笔试,仍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5日17:00,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通过资格审查的,届时登录网上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保持电话畅通。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公告及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不同考试类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该类别笔试人员的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6)笔试成绩发布: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报考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

③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报名表;

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市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写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教师面试主要以试讲、实际技能操作、专业素养展示等方式进行,医务人员面试主要以技术技能操作、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5)面试成绩发布: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五)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东方市教育局举报,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则将拟聘用人员报市政府审定。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将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入编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市财政全额事业人员进行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市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的公告,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应聘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体检等后续工作可以延期至2023年8月31日后进行,在此时间前须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交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本招聘工作方案由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5811013(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

2.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东方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武汉东西湖区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聘用制)

武汉东西湖区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聘用制)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西湖区)地处长江之北,汉江、汉北河及府澴河交汇环绕。作为武汉市三大国家开发区之一,区域交通便捷,产业基础优良。生态环境优美、发展空间广阔,拥有中国唯一的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是宜居宜业、人才聚集的首选之地。东西湖区正奋力成为武汉跨越式发展的第三增长极",东西湖教育正处于干事创业、奋楫扬帆的高速发展时期。区内现有中小学教师四千余人,其中聘用制教师近两千人。师资队伍逐步建优,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东西湖区教育事业,建强我区教师队伍力量,提升临空品质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拟在武汉重点高校开展2023年聘用制教师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武汉地区重点院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招聘岗位计划初定120人,届时根据报名情况予以调整。

校园招聘院校: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2023届应届毕业生。

2.年龄: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若因疫情未颁发的需要出具高校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 因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在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宣讲及报名

1.宣讲。

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11: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B112大厅

2.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线上、现场投递资料的方式进行。宣讲会后接受现场报名。时间为5月22日9:00-17:00。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

线上报名:提交电子表格报名表,并将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dxhjyj2020@163.com。线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17:00。

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的可以于5月22日在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表、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线上报考人员投递资料后请注意查看邮件回复,并保持电话畅通。将由招聘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拟聘人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如有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资料可一并附后。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发放面试通知

对线上、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发放《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报考人员凭《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清单所列资料复印件参加接下来的招聘面谈。

四、招聘单位面谈

5月22日在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组织开展招聘面谈,由招聘单位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谈,面谈设置合格线80分,与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一个月内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约定体检合格相关内容及要求。

五、体检

将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考核及跟岗实习

考核分为招聘集中考核和跟岗实习考核两部分。

1.集中考核在体检完毕后由招聘小组集中组织实施,采取阅档、个别谈话、集中座谈、政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拟聘人员应在东西湖区局属公办学校跟岗实习2周及以上时间,由实习学校进行跟岗实习考核。在跟岗实习前,考生应完成体检并体检合格方可参加跟岗。

两项考核双合格"及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列入公示名单并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实习期间,实习单位由东西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由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安排实习工作岗位。

考核表上应有招聘考核组和实习学校各2人以上签署,提出明确的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完成体检考核后,对确定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试用期(见习期)12个月。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最迟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否则将取消其拟聘资格。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教师属东西湖区教育系统聘用制用工性质(非事业编制),聘期内根据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留用、调整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聘用期内,其薪酬待遇与本区教育系统聘用制教师水平一致,并按本区城镇企业参保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九、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意向书的考生,若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提出解约或无法按期毕业的人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相关说明

2.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缴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对在招聘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3211343。

5.本次招聘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教育局承担。

6.本实施方案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另行规定。

招聘咨询电话:027-83894625 027-830822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武汉重点高校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附件2 武汉市东西湖区2023年武汉重点高校聘用制教师招聘报名表.xlsx

附件3 资格审核报送清单.docx

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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