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东方市招录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教育系统这次招聘规模不小,共有68个事业编制岗位,其中教师岗位占了绝大多数。今天小编整理的是这次招才引智的基本情况,包括报名方式、考试内容、待遇说明等信息,准备参加的可以先看看。感到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来看一下吧

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总体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68个,其中:高中教师20名,中学教师24名,小学教师22名,财务人员1名,医务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2日期间出生);
3.岗位所需招聘条件及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东方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
7.曾为我市事业编制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人员;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5日12:00,逾期不能再进行报名注册。已注册报名考生根据审核意见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②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5290)。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附件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市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写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附件4);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应聘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5)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6)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1:2组织笔试,仍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5日17:00,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通过资格审查的,届时登录网上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保持电话畅通。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公告及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不同考试类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该类别笔试人员的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6)笔试成绩发布: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报考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
③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报名表;
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zxgk.court.gov.cn/);
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市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写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教师面试主要以试讲、实际技能操作、专业素养展示等方式进行,医务人员面试主要以技术技能操作、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5)面试成绩发布: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五)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东方市教育局举报,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则将拟聘用人员报市政府审定。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将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入编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市财政全额事业人员进行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市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的公告,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应聘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体检等后续工作可以延期至2023年8月31日后进行,在此时间前须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交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本招聘工作方案由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5811013(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
2.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东方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武汉东西湖区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聘用制)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西湖区)地处长江之北,汉江、汉北河及府澴河交汇环绕。作为武汉市三大国家开发区之一,区域交通便捷,产业基础优良。生态环境优美、发展空间广阔,拥有中国唯一的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是宜居宜业、人才聚集的首选之地。东西湖区正奋力成为武汉跨越式发展的第三增长极",东西湖教育正处于干事创业、奋楫扬帆的高速发展时期。区内现有中小学教师四千余人,其中聘用制教师近两千人。师资队伍逐步建优,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东西湖区教育事业,建强我区教师队伍力量,提升临空品质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拟在武汉重点高校开展2023年聘用制教师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武汉地区重点院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招聘岗位计划初定120人,届时根据报名情况予以调整。
校园招聘院校: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2023届应届毕业生。
2.年龄: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若因疫情未颁发的需要出具高校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 因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在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宣讲及报名
1.宣讲。
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11: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B112大厅
2.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线上、现场投递资料的方式进行。宣讲会后接受现场报名。时间为5月22日9:00-17:00。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
线上报名:提交电子表格报名表,并将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dxhjyj2020@163.com。线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17:00。
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的可以于5月22日在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表、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线上报考人员投递资料后请注意查看邮件回复,并保持电话畅通。将由招聘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拟聘人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如有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资料可一并附后。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发放面试通知
对线上、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发放《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报考人员凭《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清单所列资料复印件参加接下来的招聘面谈。
四、招聘单位面谈
5月22日在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组织开展招聘面谈,由招聘单位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谈,面谈设置合格线80分,与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一个月内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约定体检合格相关内容及要求。
五、体检
将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考核及跟岗实习
考核分为招聘集中考核和跟岗实习考核两部分。
1.集中考核在体检完毕后由招聘小组集中组织实施,采取阅档、个别谈话、集中座谈、政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拟聘人员应在东西湖区局属公办学校跟岗实习2周及以上时间,由实习学校进行跟岗实习考核。在跟岗实习前,考生应完成体检并体检合格方可参加跟岗。
两项考核双合格"及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列入公示名单并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实习期间,实习单位由东西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由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安排实习工作岗位。
考核表上应有招聘考核组和实习学校各2人以上签署,提出明确的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完成体检考核后,对确定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试用期(见习期)12个月。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最迟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否则将取消其拟聘资格。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教师属东西湖区教育系统聘用制用工性质(非事业编制),聘期内根据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留用、调整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聘用期内,其薪酬待遇与本区教育系统聘用制教师水平一致,并按本区城镇企业参保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九、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意向书的考生,若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提出解约或无法按期毕业的人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相关说明
2.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缴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对在招聘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3211343。
5.本次招聘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教育局承担。
6.本实施方案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另行规定。
招聘咨询电话:027-83894625 027-830822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武汉重点高校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附件2 武汉市东西湖区2023年武汉重点高校聘用制教师招聘报名表.xlsx
附件3 资格审核报送清单.docx
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1日
内蒙古兴安盟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加强我盟人才队伍建设,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人,详见《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3.盟内在编人员;
4.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7.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网站为兴安党建网(网址:http://www.xingandj.gov.cn/)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报名网站为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09:00--17:00,逾期不候。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款和《计划表》规定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引进人才具体条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
5.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引进人才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要求本硕专业相近或相同的岗位,应聘人员要分别填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专业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专业。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凡因《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书面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09:00--11:00,15:00--17:00,逾期不候。
2.地点:兴安盟科学技术馆北门(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南侧神骏大路与天池路交汇处)。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引进人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7)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评估
评估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比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部门要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兴安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引进人才主管部门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档案和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编制注册手续。
4.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其他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另行决定。
4.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和信息通过兴安党建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技术咨询电话:0482-3822308
举 报 电 话: 0482-8267670
受理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4日(每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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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2023年湖南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待遇如何

湖南工程学院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地处长株潭城市群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智造谷"、湘江湾智能制造产业走廊核心区,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湖南省一本招生单位。学校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校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工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2个,招聘计划58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和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3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名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开招聘系统报名,按要求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3.报名材料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电子档作为附件上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学术水平与职位匹配度,总分10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总分100。
应聘人员参加所有考试环节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683619学校人事处人才科
举报电话:0731-58688507学校纪委办公室
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工程学院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