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2024年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出,这是想在邹城医疗系统工作的朋友值得关注的机会。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核心信息,包括招聘条件、岗位设置、报名流程等,公告里涉及的重要信息都梳理出来了,想考的话先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基本要求。感到兴趣的网友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邹城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4年5月17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可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团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4。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5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市人民政府或邹城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5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资格要求,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13日9:00–6月1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和《应聘邹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和附件2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应聘邹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17日之前取得);(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只考一场,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护理、药学、中药学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答辩、专业测试、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本次公立医院和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招聘的为人员总量控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市委编制、人社等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和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1、2024年邹城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2024年邹城市公立医院和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3、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须知.docx
4、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邹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3日
2023年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发布要点解读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云教人〔2012〕28号)精神,现将云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发布
云南省2023年在昆明市、昭通市、保山市、楚雄州、红河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共13个州(市)60个县(市、区)招聘2380名特岗教师。详细岗位要求请查阅各州(市)、县(市、区)发布的招聘公告。
各州(市)、县(市、区)即日起在公布的网站(网址见附表)发布招聘公告。应聘毕业生可登陆各州(市)、县(市、区)网站查阅招聘信息,或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在报名系统内查看岗位信息。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
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师范类高等专科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边远艰苦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具体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由设岗县设定。
5.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6.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段应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体由设岗县设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为持有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严格持证上岗",此类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即2023年8月底前)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7.现役军人、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在岗特岗教师、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如专升本在读学生、研究生在读学生)不属于特岗教师招聘范围(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5日)。
(三)服务年限
3年。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2023年6月5日8:00--6月9日18:00)。
采用网络提交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考生登陆网站后选择注册按钮,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填写信息,仔细核对并保存上传附件,仔细核对信息及附件,勾选同意声明后确定提交报名信息查看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在各州(市)设立考点,按照报哪里到哪里考"的原则,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参加笔试,笔试考点及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信息一经提交确认后,不能作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等情况,造成无法进入考场考试、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审核报名资格(2023年6月5--14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单位一般在报考人员报名两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6月12日18:00--6月1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岗位报名人数统计将于6月8、9、10、14日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通报,建议报考人员理性选择报考,勿观望扎堆。
3.打印准考证(2023年7月4日8:00--8日9:00)。考生登陆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2023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小学和中学2个类别:小学考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现为信息科技)7个学科;中学考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现为信息科技)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2.公布笔试成绩:2023年7月27日左右,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相关栏目查询笔试成绩。
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于7月28日18:00前向所在县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登记后,由州(市)教育体育局汇总《云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考试(笔试)查分复核登记表》(附件3)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三)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和录用
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和录用由州(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当招聘计划有剩余时,省教育厅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志愿征集工作。公布剩余招聘计划数,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再次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四、重要提示
(一)考试违规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特岗教师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官方网站为云南省教育厅官网(jyt.yn.gov.cn)、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以及各州(市)、县(市、区)公布的官方网站(见附表)。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生要密切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县(市、区)联系电话咨询。
附件: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