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笔试科目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小编发现很多人对国考和省考的笔试科目还存在困惑,其实两者的设置基本一致。公务员笔试的公共科目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这是所有岗位的统一要求,部分特殊岗位还有专业科目测试。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公务员考试分为国考和省考,两者考试科目都包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含行测和申论两部分,公共科目是所有考生必考科目。而专业科目是部分要求有专科科目考试的岗位要考察的科目考试。如涉及人民警察职位会进行专业科目测试,外事机构类的职位会进行外语水平测试。
考试的基本形式
中国公务员正规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公务员政策可参看国家公务员网的相关政策。
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和中央公务员考试程序一样。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内容全面解析

湖北省公务员报考面向村干部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职位的,只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其他职位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乡镇机关职位单独命制申论题本。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一、行测:
1.言语理解与表达
2.数量关系
3.判断推理
4.资料分析
5.常识判断
二、申论:
申论考试按照县(市、区)及以上机构的职位、乡镇(街道)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套试卷。
(一)阅读理解能力
(二)综合分析能力
(三)贯彻执行能力
(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
(五)文字表达能力
三、综合知识测试:
考试单独命制试题,不考行测、申论,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察体现岗位和报考对象的针对性,主要内容如下:
1.考试的主要内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村(社区)发展、联系服务群众、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突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工作能力。
2.考察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湖南公务员省考笔试科目清单

湖南公务员考试笔试一般考试的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这两个公共科目,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还需考法律专业知识科目。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考招警专业科目。报考省外事侨务办外语职位的,还需考外语专业知识。报考公安机关特殊职位的,还需考专业技能(不考招警专业科目)。
1.市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省市卷)两科。
2.县级普通职位,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县乡卷)两科。
3.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4.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5.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警犬技术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