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省考报名对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有严格要求,但很多人不知道自己从事的工作算不算,市级以上机关的借调帮助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也不计入。今天小编把相关规定整理出来了,想报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就得先把这些搞清楚。感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市级以上机关(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省考基层工作经历认定指南

一、基层工作经历是什么?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二、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4.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5.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基层工作经历的官方认定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包括:
1.年满18周岁后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2.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对于具有服务基层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经历的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曾是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已不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其曾在县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州(市)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