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科目不是统一的,根据职位类型分两种情况,大多数职位考行测和申论,部分特殊职位还需要加试专业科目。今天小编把湖北公务员考试的科目构成详细说明,各科目考查重点都列出来了。感到兴趣的网友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湖北公务员考试考两门或三门,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内容根据不同类型的职位有着不同的设置,有三种类型的科目,一是公共科目,包括行测和申论;二是专业科目;三是综合能力测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其中包含:言语理解与表达(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数量关系(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判断推理(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
《申论》: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公安基础知识》:测查报考人员了解、掌握从事公安工作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的程度,及运用专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综合知识测试》: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村社区发展、服务群众、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突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工作能力。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内容全面解析

湖北省公务员报考面向村干部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职位的,只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其他职位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乡镇机关职位单独命制申论题本。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一、行测:
1.言语理解与表达
2.数量关系
3.判断推理
4.资料分析
5.常识判断
二、申论:
申论考试按照县(市、区)及以上机构的职位、乡镇(街道)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套试卷。
(一)阅读理解能力
(二)综合分析能力
(三)贯彻执行能力
(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
(五)文字表达能力
三、综合知识测试:
考试单独命制试题,不考行测、申论,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察体现岗位和报考对象的针对性,主要内容如下:
1.考试的主要内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村(社区)发展、联系服务群众、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突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工作能力。
2.考察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湖南公务员省考笔试科目清单

湖南公务员考试笔试一般考试的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这两个公共科目,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还需考法律专业知识科目。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考招警专业科目。报考省外事侨务办外语职位的,还需考外语专业知识。报考公安机关特殊职位的,还需考专业技能(不考招警专业科目)。
1.市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省市卷)两科。
2.县级普通职位,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县乡卷)两科。
3.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4.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5.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警犬技术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