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师招聘教育学备考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课程分类是教师招聘考试的高频考点,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的概念和关系经常在题目中出现。今天小编就来说说这两个课程的区别。感到兴趣的网友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课程的分类在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学部分常常以客观题的形式考查对不同课程的区分。关于课程分类这一部分的内容,首先大家需要把握的是分类标准,按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把课程分为不同的类型,当然,同一门课程,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有许多个不同的名字。比如小学的语文课,按课程的内容属性分,属于学科课程,按课程的组织方式分,属于分科课程,按课程的实施要求分,属于必修课程,按课程的任务分,属于基础型课程。所以,大家在做题的时候,首先看清楚题目问的是哪一种分类标准,需要知道每一种课程的核心是什么,这样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首先给大家理清楚课程的分类标准。根据内容属性,可以分为学科课程和经验课程;根据组织方式,可以分为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根据实施要求,可以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根据设计开发主体,可以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根据课程任务,可以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根据课程的呈现方式,可以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接下来,重点是帮助大家理清楚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
显性课程也叫显在课程、正规课程、官方课程,指的是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正式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各门学科以及有目的、有组织的课外活动。隐性课程也叫潜在课程、自发课程,指学生在学校情景中无意识地获得经验、价值观、理想等意识形态内容和文化影响,也可以说是学校情境中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最大的区别就是有无计划性。显性课程是学校计划之内的,教师有目的、有意识的对学生产生的影响,而隐性课程是没有计划性的,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比如学校的校风、班级的班风,以及学校的建筑、绿化甚至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师生关系都可以成为隐性课程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再如,学校的课程表,课程表上的课程都是教师有计划地安排的,这属于显性课程,但是通过课程表可以潜移默化让学生知道每天学习做计划,有时间观念,这就是课程表本身所带来的,课程表本身又成了隐性课程。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关系,显性课程总是伴随着隐性课程,隐性课程也总是蕴藏在显性课程之中。因此我们判断的时候,需要从题干的角度出发,看是计划之内的还是计划之外的,由此判断是显性课程还是隐性课程。
题目练习:
1.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之间是相互对立的,不可转化。
答案题干中的说法错误。对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的理解过于狭隘。
显性课程是指以直接的明显的方式呈现的课程;隐性课程是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显性课程总是伴随着隐性课程也总是蕴藏在显性课程之中。一旦显性课程之中的隐性课程因素为课程开发主体所意识,并且能够有意识的开发利用,隐性课程就可以转化为显性课程。
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并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是可以转化的。故题干中说法错误。
2.某校大力美化了校园环境,注重校园文化建设,确定了校风、校训、班风、班训等。这种现象说明该校重视了( )。
A.显性课程 B.隐性课程 C.学科课程 D.经验课程
答案B。解析:隐性课程是学校情境中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如师生关系、校风、学风等。显性课程也叫显在课程、正规课程、官方课程,指的是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正式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各门学科以及有目的、有组织的课外活动。根据内容属性,可以分为学科课程和经验课程。
3.下列关于隐性课程和显性课程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显性课程是有计划、有组织的
B.隐性课程的随机性强
C.学生通过显性课程获得的是系统的学术性的知识
D.学生从隐性课程中获得的是态度、价值观等知识
答案AB。解析: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显性课程主要是有计划的、预期性的影响,师生自觉参与其中;而隐性课程则主要是非计划性、非预期性的教育影响,随机性强,是师生不自觉地流露和接受的。不管显性课程还是隐性课程都可以学到学术性知识、态度、价值观等知识。故CD是错误,选择AB。
教资笔试题型具体包括哪些

教师资格笔试的题型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为四选一的选择题,主观题题型包括:简答、论述、解答、材料(案例)分析、课例点评、诊断、辨析、教学设计、活动设计、写作等。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笔试还应考查幼儿教育基本理论、原理,保教知识与能力。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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